【新疆再教育營】修例合法化:縣級以上可設職業技能教育培訓中心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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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社會批評中國政府在新疆設立「再教育營」,指數以百萬計的新疆維吾爾族及其他少數民族穆斯林被關押其中,遭受不人道對待,嚴重侵犯人權。
新疆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在周三(10日)公告新修改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簡稱《條例》),當中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設立職業技能教育培訓中心等教育轉化機構和管理部門」,即日起實施。修例被質疑是將「再教育營」的做法合法化,從而達致「依法治國」。

中國政府在新疆設立「再教育營」,面積從去年至今已被擴建超過一倍。(華爾街日報)

與2017年4月起實施的初版《條例》相比,新修改最特別的地方是增加與「職業技能教育培訓中心」相關的內容。在第四章「政府及相關部門的主要職責」中,增加「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設立職業技能教育培訓中心等教育轉化機構和管理部門,對受極端主義影響人員進行教育轉化,做好去極端化工作」、「教育轉化管理部門應當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職業技能教育培訓中心等教育轉化機構做好安全管理、教育教學、就業幫扶、回歸社會、回歸家庭和指導監督等工作,推動教育轉化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規範化」。

此外,在第五章的「社會各方面應當履行的責任」,亦增加了「職業技能教育培訓中心等教育轉化機構應當開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律法規和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工作,組織開展去極端化思想教育、心理矯治、行為矯正,促進受教育培訓人員思想轉化,回歸社會、回歸家庭」:以及在第六章的「法律責任」增加了「情節較輕的,由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單位責令改正,予以批評教育或者法治教育」。

對於新疆「再教育營」問題,中方多次重申是用於「反恐」、「技能培訓」等。(資料圖片)

值得一提是,對於設立「再教育營」一事,中國曾多次表明在新疆的舉動都是為維護治安「依法依規採取措施」,又重申並非「洗腦」,是用作「反恐」、「技能培訓」、「幫助就業」、「扶貧」等。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人權事務局處長李曉軍上月中旬赴瑞士日內瓦出席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會議時亦明言,受「培訓」的穆斯林並非遭受虐待,而是被安排進行旨在阻止伊斯蘭極端主義擴散的培訓,「那些經過培訓的人畢業後可擁有獲得好工作的技能,這些中心的培訓期相當短暫,有5天、7天、10天、1個月和2個月不等。」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