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財政部紀檢組前組長莫建成受賄案開庭 案情指其受賄四千多萬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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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周三),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央紀委駐財政部紀檢組前組長、財政部前黨組成員莫建成受賄一案,案情指莫建成曾受賄共四千多萬人民幣。

中央紀委駐財政部紀檢組前組長莫建成涉嫌受賄四千多萬人民幣。(京法網事微信公衆號)

案情指,2000年至2017年,莫建成利用擔任通遼市委副書記、通遼市副市長、市長、通遼市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包頭市委書記、江西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江西省副省長、江西省委副書記、中央紀委駐財政部紀檢組組長、財政部黨組成員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公司經營、辦理貸款、承攬項目、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子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259萬餘元。

莫建成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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