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媒:演員片酬超劇集預算四成 廣電總局或將禁發許可證

撰文:崔德興
出版:更新:

今年5月底,內地知名節目主持人崔永元指有藝人或影視界人士,以「陰陽合同」暪稅,驚動國稅總局、國家廣電總局等有關部門調查。同一時間,事件掀出演員「天價片酬」的問題,亦引起輿論爭議。
有內媒引述消息人士指,廣電總局或將在近期發布新規,限制網絡平台購買劇集的價格及演員片酬,違者將不獲發許可證。

崔永元爆出的「陰陽合同」,引來內地當局關注。(網上圖片)

內媒《南方都市報》引述一名資深影視從業人員消息指,廣電總局或將在近期發布新規,主要整治內容包括兩條:第一,網絡平台購買古裝劇時,每集不能超過800萬(人民幣,下同),現代劇則根據演員和製作,每集不得超過600萬、400萬和300萬;第二,劇集在製作完成送審後,在拿到發行許可證之前,必須將劇組整體預算上報至廣電總局,同時還要附帶所有獲得報酬的演員賬戶的銀行賬單,如演員片酬超過劇集整體預算的40%,將禁止發放發行許可證。

就有關消息,報道向國內某主要影視公司人員章潔求證,她表示,第一條規定基本可以確實,平台和渠道都要開始設「天花板」。但40%的片酬比例不是最近才有的;而禁止發放發行許可證,還沒有證實是不是真的。

據了解,早在2017年9月,廣電總局已聯同有關部門下發《關於電視劇網絡劇製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見》,規定「全部演員的總片酬不超過製作總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員不超過總片酬的70%,其他演員不低於總片酬的30%。」

業界人士:禁發許可證是「殺手鐧」

針對有關消息,章潔認為,規定中的「殺手鐧」並不是片酬比例,而是「禁止發放發行許可證」。她指出,之前出台的規定在執行上不算嚴格,如果加上禁止發放發行許可證,「雙管齊下」或能起到真正的整頓作用。「平台不設天花板那劇集肯定就高價賣,只有兩條(規定)一起控制成本,效力才更大。」

上述「資深影視從業人員」則認為,這個規定中這麼高的購片價格,一般屬於領頭項目,大部分項目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因此,傳聞的新規定對整個影視行業的影響有多大,目前尚無法準確評估。

(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