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香港稅制討論流於派糖與否 內地個稅改革料帶動宏觀經濟轉型
單就稅務負擔而論,現行起徵點為2011年修訂的3,500元,七年間工資和物價水平不斷攀升,個稅舊制顯然跟不上社會經濟變化,忽視了通脹引致貨幣購買力下降,個人實質納稅能力降低。新制改革措施不只提高起徵點,還首度加入扣減元素,顧及納稅人的婚姻、養兒育女、租屋供樓等狀況,令低至中高收入人士均有所得益。
內地評論普遍歡迎改革措施,論者大多不止於計算個稅支出和政府稅收,還進而討論宏觀經濟問題,例如認為減輕民眾稅務負擔,既能鼓勵生產,提高就業率,亦有助刺激消費和內需,配合整體經濟模式轉型。不論是官方還是民間議論,重點均在於公共財政結構,以至如何使中國經濟發展更上一層樓,個稅改革只是手段之一。
相對而言,香港個稅制度較內地完備,不僅市民稅務負擔較輕,扣減項目亦林林總總,可是年度稅務政策往往只惠及中上階層,未能做到公共財政「雨露均霑」,更談不上針對成熟經濟體所需,推行必要稅制改革措施,甚至坊間討論亦止於「派糖」與否。或者一如內地輿論所示,港府和社會各界是時候觀察宏觀經濟演變,在稅制方面未雨綢繆,以應付未來挑戰。
各收入階層皆有得益
據《每日經濟新聞》整理所得,在2016年內地各大城市之中,北京平均月薪最高,按其收入10,229元(取整數)計,扣除18%以作「五險一金」社保費用後,稅前收入為8,388元,扣除改革前起徵點3,500元,每月應納稅收入為4,888元,舊制下規定「不超過1,500元」部分徵稅3%,「1,500至4,500元」部分徵稅10%,「4,500至9,000元」徵稅20%,三部分合計每月個稅為423元,每年個稅為5,076元。
個稅改革後,起徵點升至5,000元,每月應納稅收入為3,388元,新制下規定「不超過3,000元」部分徵稅3%,「3,000至9,000元」部分徵稅10%,兩部分合計每月個稅為129元,每年個稅為1,548元,比舊制下大減3,528元,減幅近70%。以平均收入計,不但北京民眾的稅務負擔減輕不少,西安、武漢及鄭州等二、三線城市更有大批中低收入人士得益於是次改革,完全脫離稅網。
與此同時,個稅改革亦會惠及中上階層,首先是稅階調整,舊制下「9,000至35,000元」劃一稅率為25%,不利於養成具備消費力的中產階級,新制重訂稅階,該部分的稅率將會細分為10%、20%及30%,減輕了相當一部分中收入人士的稅務負擔。
其次,新制引入「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可以申報教育、醫療及住房支出以扣減個稅,減輕負擔。《人民日報海外版》公眾號「俠客島」指出,扣減多寡可「因城而異」,體現地區生活水平差異,特別有助緩解一線城市中收入人士的生活壓力。
香港稅改流於小修小補
按內地官方講法,中國內地為發展中經濟體,香港則為成熟經濟體,此亦可見於個人所得稅制度設計。以稅率為例,是輪改革後內地個稅稅率在3%至45%之間,香港所得稅率則由2%至17%不等,可見內地尚有降低稅率的空間,從而還富於民,以及進一步刺激內需消費,達致經濟模式轉型。事實上,若以平均收入粗略比較兩地個稅,香港居民即使收入較高,稅務負擔反而較內地民眾低。
前文提到2016年北京平均月薪10,229元人民幣,在新制下每年應繳稅額為1,548元人民幣(約1,868港元)。根據2017年香港求職網JobsDB統計,香港大學生首份工作平均月薪為14,685港元,年薪176,220港元,以2017/18年度香港個稅計算方法,扣除132,000港元免稅額,應課稅收入為44,220港元,按「首45,000港元」部分應課稅率為2%,應繳稅額為884港元,比收入較低的北京打工一族更低。
另一方面,香港個稅制度早已設置各種免稅項目,以月入14,685港元的大學生為例,如其供養60歲以上父親或母親,即可享有46,000港元免稅額,超過其44,220元應課稅收入,換言之毋須繳稅。香港納稅人更享有「已婚人士免稅額」、「扣除個人進修開支」、「扣除居所貸款利息」等稅務優惠,內地個稅改革則正朝此方向邁進,政府正擬定各類「專項附加扣除」,涵蓋教育、醫療及住房支出等。
由此可見,一如兩地經濟發展階段所示,香港個稅制度更為成熟,但對比內地此輪改革,香港稅務政策屢受市民批評。若論箇中分別,內地政府似乎較能針對其發展中所需,大刀闊斧地推出相應對策,如二、三線城市中低收入人士便獲益最多,變相獲得免稅待遇。香港政府則往往未能體察輿情,並就成熟經濟體所遇到的問題,於稅務及財政政策度身訂做解決方案。
以今年香港政府財政預算案為例,內容一如既往只有「小修小補」,未有觸及整體稅收制度設計,以改善貧富懸殊,甚至「一次性」措施亦有偏袒中上階層之嫌。如多發津貼等惠及中下階層的措施,額外開支涉及不足100億港元,但就減輕中上階層稅務負擔方面,退回薪俸稅和利得稅已涉及255億港元,寬免差餉又少收178億港元,合共逾400億港元,比對中下階層慷慨數倍。
單就個稅而論,預算案訂明本年度寬減75%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而退稅上限則由以往的2萬港元提升至3萬港元。參考2015/16課稅年度的資料,在185萬納稅人中,有過百萬人平均稅額不超過3,600港元,退稅75%對他們來說獲益有限。相反有2.1萬名納稅人年入息超過300萬港元,能取足3萬港元退稅上限,但對這些高收入人士來說,退稅優惠只屬小菜一碟,不痛不癢。
上次香港稅制大辯論已隔12年
綜觀兩地稅務設計討論,香港每年財政預算案「行禮如儀」,各界爭論焦點不外乎是「派糖」不「派糖」,以及哪一階層獲得較多甜頭,主旨三句不離「分餅仔」。內地稅制討論則覆蓋宏觀發展,視稅制設計為手段,目的則為推進政府財政結構及經濟模式轉型,「派糖」或「分餅仔」僅為政策考量的其中一環,坊間輿論即由總體稅務格局批評是次個稅改革。
俠客島指出,早在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共已就「全面深化改革」決定,稅制改革首要之務為「提高直接稅比重」,當中稅種即包括個人所得稅。內地現行稅制以增值稅及消費稅等間接稅為主,佔全部稅收70%以上,而間接稅開徵目標主要為各類產品及服務,產業鏈上各商家及消費者均需承受稅務負擔,不利於中國按其發展中經濟體轉型方針,擴大內需消費及「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表面看來,一旦此次個稅改革實施,大批原有中低收入納稅人將跌出稅網,直接稅佔比將會下降,與此前稅制改革方向背道而馳。俠客島便不諱言,在2011年將個稅起徵點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時,當時納稅人數就從8,400萬下降到了2,400萬。是次起徵點上升1,500元,提高到5,000元,加上各種「專項附加扣除」估計在5,000元左右,預料納稅人數下降幅度將比之前更明顯,由約5,000萬跌至2,000萬以下。
個稅原本在2017年只佔整體稅收的8%,經此番改革後甚至可能淪為「小稅種」,佔比降至5%左右。不過俠客島亦指出:「其實,如果回顧一下當時的稅制改革內容,就能夠明白,此次個稅修正只是眾多改革中的一環。」儘管個稅佔比下降,中央政府正推動設置房地產稅,該稅項亦屬直接稅稅種,而近月不動產登記制度全國聯網運行即為之鋪路,「提高直接稅比重」大方向未變。
回顧香港稅制討論,對上一次探討總體改革已是2006年,當時香港政府提出開徵「商品及服務稅」,亦即消費稅,最終卻未有落實。與內地發展中經濟體所需迥異,港府長期依賴直接稅為主要收入,易受經濟周期變動影響,不利於保持公共財政穩健,而香港作為成熟經濟體,也有較大空間開徵消費稅以擴闊稅基。事隔12年,中美貿易戰陰霾未散,金融市場暗湧處處,或者港府應當從宏觀經濟格局探討稅制改革,而非每年糾纏於「派糖」與否之類爭議。
上文刊載自第117期《香港01》周報(2018年6月25日)《 當香港稅制討論流於「派糖」與否 內地個稅改革料帶動宏觀經濟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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