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楊崇勇一審被指受賄超2.06億

撰文:楊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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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2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楊崇勇受賄一案。

楊崇勇進行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網上圖片)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指控:2008年至2016年,楊崇勇利用擔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項目建設、用地指標辦理、公司設立審批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特定關係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06億餘元。

楊崇勇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案件擇期宣判。

楊崇勇於2017年3月30日下午被中紀委帶走調查,坊間傳其落馬緣於遭前妻舉報他在河北工作期間的經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