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宗大氣污染公益訴訟案宣判 被告工程公司須賠款逾89萬元
撰文:鄭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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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值6月5日「世界環境日」,當日北京市四中院宣判,北京多彩聯藝國際鋼結構工程有限公司違法排放廢氣污染環境罪成,須就生態環境損害賠償894880元(人民幣.下同),以及支付33000元鑒定費用,其中賠償金額將用於生態環境保護、修復、治理。該公司亦需就污染行為公開向社會道歉。
據《新京報》6月6日報道,此案為亦為北京市首宗大氣污染公益訴訟案件。
起訴書稱,多彩聯藝公司在生產基地製造鋼結構其間,噴漆工藝未在密閉空間中進行,噴漆場地未安裝廢氣污染防治設施,噴漆產生的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未經處理直接排放,污染周遭大氣環境。
根據公司出庫單,2016年7月8日至12月9日期間,該公司累計使用油漆39750.5kg,稀料8779.5kg,共計48530kg。儘管環保部門認定違法並處以罰款,但該公司的生產活動仍持續損害大氣環境。
檢方要求在媒體上向社會公開道歉
檢方在起訴請求中,要求多彩聯藝公司停止污染行為,並在媒體上向社會公開道歉,同時賠償「因排放揮發性有機物廢氣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894880元」,以及相關鑒定費用。被告公司在庭審時承認有污染環境行為,並表示願意道歉,但認為賠償金額過高。
自2015年以來,北京四中院共計受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數量16件,其中檢察機關提起訴訟的4件,3件是環境民事公益訴訟,1件是食品藥品消費民事公益訴訟,其餘公益訴訟案件由社會組織提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