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紀檢監察機關第一季處分9.6萬人 省部級及以上幹部22人
撰文:鄭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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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新華社報道,2018年第一季度,中共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75萬宗,處置問題線索28.6萬宗,談話函詢5.9萬宗,立案11.9宗,處分9.6萬人(其中黨紀處分8萬人)。
另一方面,紀檢機關處分省部級及以上幹部22人,廳局級幹部680餘人,縣處級幹部4500餘人,鄉科級幹部1.5萬人,一般幹部1.9萬人,農村、企業等其他人員5.7萬人。
2018年第一季度,全國紀檢監察機關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理26.1萬人次。其中,第一種形態16.5萬人次,佔「四種形態」處理總人次的63.2%;第二種形態7.5萬人次,佔28.8%;第三種形態1.3萬人次,佔5%;第四種形態7800餘人次,佔3%。
官方術語:「四種形態」
中共定義「四種形態」為:
第一種:黨內關係要正常化,批評和自我批評要經常開展,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
第二種: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為大多數。
第三種: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是少數。
第四種: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