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姆縱火案】被告莫煥晶一審判死 此前男戶主請求法庭重判
撰文:鄭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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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保姆縱火案」今早(2月9日)9時半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莫煥晶一審被判死刑。
去年6月22日淩晨5點左右,浙江杭州藍色錢江社區發生縱火案,造成4人死亡,分別為女戶主及其三名子女,縱火者為該戶保姆莫煥晶。2018年2月1日,杭州中院一審開庭審理了本案。
被告債台高築肇禍
起訴書顯示,莫煥晶案發前曾賭博輸6萬元(人民幣,下同),不僅偷取受害者家中名錶典當,還以「老家修房子」為由,向女戶主借款十多萬。為繼續籌集賭資,莫煥晶決定放火後幫忙滅火,然後再以此邀功借錢,不料最終釀成4人死亡的悲劇。開庭前夕,男戶主林生斌說,他已決定放棄對莫煥晶的民事賠償,只求法庭能夠從重判決。
據《新京報》微信號「重案組37號」披露,一直以來莫煥晶好賭成性,曾有過一段婚姻還生了孩子,然而孩子出世一個月後她就開始賭博,還偷家裏的錢。離婚之後,孩子跟著父親一方生活。莫煥晶的代理律師党琳山提到,莫煥晶作為被告,民間借貸有十多宗,進入執行程序的已經有六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