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原副省長李石松涉受賄遭逮捕 被指「對統計造假失察」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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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周五(3日)消息,雲南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長李石松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石松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公開資料顯示,李石松1969年2月生,白族,在職博士研究生,中共黨員,畢業於中山大學人類學系民族學專業,1990年7月參加工作。其長期在雲南工作,歷任雲南省政府辦公廳秘書二處副處長、處長,雲南省政府督查室副廳級督查專員等職,2013年開始擔任雲南省政府副秘書長。

2016年,李石松調任紅河州委常委、常務副州長,2018年任雲南省工信委主任、省中小企業局局長,後任雲南省工信廳廳長、黨組書記。2019年,任曲靖市市長。2021年,任雲南省委常委、曲靖市委書記,2023年12月卸任曲靖市委書記,任雲南省委常委、省政府黨組副書記。2024年1月,任雲南省政府副省長,後成為常務副省長,直至被查。

2024年12月1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李石松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李石松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不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借用車輛;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幫助他人晉升職務;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安排;不正確履行職責,對統計造假失察,違規干預插手司法活動;貪圖享樂、道德敗壞;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值得注意的是,通報提到李石松「對統計造假失察」。2021年6月,李石松擔任曲靖市市長期間,雲南省紀委省監委便曾發布關於曲靖市沾益區統計違紀違法典型案例的通報,稱曲靖市沾益區規模以上工業和固定資產投資統計數據嚴重失實,被抽查的29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總產值和15個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統計數據虛報嚴重失實,多名幹部、多家企業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