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跨性別人士遭強制電擊「治療」 起訴醫院獲賠6萬成全國首例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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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8歲跨性別人士「靈兒」(化名)兩年前被人送往醫院,試圖改變其性別認同,院方更在未經其同意下對她施以電擊「治療」,令其身體受到嚴重傷害。事後,她起訴該醫院,上月終於獲醫院賠償6萬元人民幣。事件也是內地首次有跨性別人士成功就醫院電擊「治療」提出法律挑戰。

據了解,靈兒出生時為男性,但其性別認同是女性。內媒引述靈兒指,她從小就喜歡跟女生玩,不受男生待見,讀大學後了解更多信息,確認自己屬於跨性別。這些年,她一直想存錢做變性手術,也曾長期服用雌激素藥物。

她2021年向父母坦白跨性別身份,但受到強烈反對,更在2022年7月被送進秦皇島市第五醫院,診斷為「焦慮障礙和自我不和諧的性取向」。靈兒表示,一開始,她只覺得配合一下就好,總比一直吵架好,詎料住院時自己被用繩子綁在病床上,受多名醫護控制並進行電擊。

患者入院記錄。(齊魯晚報網)

住院97天期間,她經歷了7次的電擊「治療」,導致身體受到嚴重傷害,「每次接受治療,我都會暈倒……我不同意,但我別無選擇。(醫院)試圖『糾正我』,讓我符合社會期望」。她又指其心臟因電擊而出現問題,需要藥物治療。

儘管她曾多次要求停止治療,但均被拒絕,直到2022年10月底才因治療費用等原因停止治療出院。

靈兒出生時為男性,但其性別認同是女性。(網上圖片)

根據法律,除非某人對自己或他人構成危險,否則不得強制其接受精神病治療。靈兒遂起訴該醫院侵害其個人權利。

今年8月,該案在秦皇島市昌黎縣人民法院一審線上開庭審理,醫院方在庭審中認為,靈兒本身存在認知障礙,治療經過其監護人同意,電擊療法符合規定,醫院不存在過錯。涉事醫生在接受內媒採訪時更曾質問,「(如果靈兒的)爸爸媽媽因為這個自殺了,(靈兒)影不影響社會治安?」

據英國《衛報》報道,河北省昌黎縣人民法院在上月31日主持調解後,靈兒終於獲得醫院支付6萬元賠償金,成為內地首人。她表示,在中國,跨性別人士的處境並不算樂觀,群體缺乏保護,希望今次案件可以幫助其他LGBTQ+社群解決醫療糾紛,維護自己的權利。

涉事秦皇島市第五醫院。(網上圖片)

公開資料顯示,近年跨性別已經「去病化」,多數精神科醫生已不再將之視為精神病。世界衛生組織2018年6月發布的新版《國際疾病分類》(ICD-11),除了將「性別認同障礙」更名為「性別不一致」外,更將之從精神病章節中移除,改為列在「性健康」的章節之內。

世衛表明,目前證據已清晰顯示「性別不一致」並非精神病,若繼續將之列在精神障礙章節內,將造成污名化。而ICD-11已經在2022年起正式生效。

香港方面,公共醫療系統亦開始以「性別不安」取代以往的「性別認同障礙」。威爾斯親王醫院的「性別認同障礙診所」,近年改名為「性別認同診所」, 便為跨性別人士去精神病化的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