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兩24歲女幼師出租屋內遇害 兇嫌疑因初中被罵、追女不成報復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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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青島兩名24歲幼稚園女幼師去年12月在平度市一出租屋內遇害,周五(18日),案件在平度看守所法庭宣判,25歲男子李某勇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青島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顯示,李某勇因生活不順致其心理扭曲,產生報復同學李某菲、堂哥李某輝之惡念。他通過蹲守、跟蹤尾隨等方式獲取李某菲地址,並購買單刃刀多次竄至李某菲住處伺機作案。

去年12月11日晚晚,李某勇來到李某菲出租屋處持刀捅傷對方致死,並將撞見他行兇的室友劉某某殺害。之後,他在趕往下一行兇地點時被警方抓獲。劉某某的父母翌日趕至派出所才得知噩耗。

劉的家屬透露,劉女和李某菲以及另一名室友均在附近一家幼稚園當教師,出租屋內3間房間呈東西一排,其中劉女的房間離門最近,李某菲的則在最裏頭。當時,李某菲過來給李某勇開門,李進入後隨即行兇,並撞開了劉女的房門,後者曾大聲呼救。住在中間房的室友也許出來探過情況,但隨後回到房間鎖緊房門並報警。而李某勇行兇時,無處可逃的劉女曾成功從李某勇手上將刀奪過,但力氣不足下又被李某勇奪回,最後倒在血泊中。

李某菲及室友遇害。(瀟湘晨報)
案件在平度看守所法庭宣判。(瀟湘晨報)

10月8日晚,劉某某母親周玲表示,另一名遇害者李某菲的母親,曾在8月開庭時與他們有過短暫交流,稱他們的女兒是個好女兒,「我不怪他們,他們也是受害者」。對於疑犯李某勇,周玲批評對方非常殘忍,對一個毫不相關的人行兇,希望判處死刑。她又指,女兒從小就是一個勇敢又富有正義感的孩子,希望能為女兒申報見義勇為,給予受害者和家屬一份公道與安慰。

10月9日上午,此案在平度看守所法庭開庭審理。疑犯庭上始終在回避,一直在提自己有精神病,要申請做精神鑒定。不過法院沒有進行正面回應,檢方也表示不認可,目前尚未有客觀證據證明嫌犯有精神病史。

劉某某父親了解到,李某勇與李某菲是小學同學,多年再見後,他對李某菲展開追求,但遭拒絕。劉某某母親則表示,李某勇只表示過對方在初中時罵過自己,未提及感情糾葛,她本人也不太清楚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