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網絡新聞亂象 網信辦:不得擅自用「新聞、報道」等字眼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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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活動,推動主流新聞輿論的健康發展,營造更加清朗的網絡空間,網信辦印發通知,啟動為期三個月的「清朗·整治違規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專項行動。此次專項行動旨在打擊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聚焦五大突出問題,包括使用與新聞資訊內容嚴重不符的誇張標題,或者擅自使用「新聞」、「報道」等具有新聞屬性的名稱,全面整頓網絡新聞秩序。

打擊虛假新聞與誇張標題

《北京日報》旗下微信公眾號《長安街知事》今(3)日報道,此次行動重點之一是打擊編發虛假或不實新聞信息的行為。網信辦發現,一些平台和賬號為了博取關注,發布與實際內容嚴重不符的誇張標題,甚至惡意篡改新聞信息,誤導公眾視聽。部分新聞還通過斷章取義、拼湊剪輯、合成偽造等手段傳播錯誤信息,對社會輿論造成嚴重負面影響。此次專項行動將對這些行為進行重點整治,確保公眾獲取的新聞信息真實可靠。

防止輿論監督被濫用牟利

專項行動還針對一些平台和個人借「輿論監督」之名,進行非法牟利的現象。一些人通過編輯、發布、轉載甚至刪除新聞信息的手段,干預新聞信息的呈現方式,利用輿論威脅或脅迫他人,謀取商業利益。這種不正當的行為,既破壞了新聞信息的真實性,也損害了行業的公信力。網信辦此次行動明確表示,將堅決打擊這些通過新聞信息服務獲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淨化輿論監督環境。

網信辦印發通知,啟動為期三個月的「清朗·整治違規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專項行動,旨在打擊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資料圖片)

假冒新聞單位發布信息將遭嚴懲

針對一些假冒、仿冒正規新聞單位的行為,本次專項行動將加大打擊力度。部分平台和賬號未經授權,擅自使用「新聞」或「報道」等具有新聞屬性的名稱和標識,以冒充新聞網站、報刊社、廣播電視機構等方式開展新聞信息服務。這種行為不僅侵犯了新聞單位的合法權益,也嚴重擾亂了互聯網新聞信息市場秩序。網信辦強調,將嚴厲打擊此類仿冒行為,確保公眾能夠通過合法渠道獲取新聞信息。

規範新聞信息服務資質與許可

此外,未經許可或超出許可範圍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行為也將成為此次專項行動的重點整治對象。一些平台和個人在未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資質的情況下,違規進行新聞採訪、發布新聞信息,或超範圍轉載和傳播新聞內容。為了維護行業規範,網信辦將加強對資質的審核與監督,確保所有新聞信息服務的開展均在合法合規的框架內進行。

嚴查偽造、倒賣新聞服務資質

本次專項行動還將打擊偽造、倒賣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資質的行為。近年來,一些不法分子通過出售、出租、轉讓或委託第三方運營等手段非法獲取新聞服務資質,甚至通過虛假材料和不正當手段騙取許可證。這些行為嚴重影響了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公正性和權威性。網信辦要求,各平台應嚴格把關,切實杜絕偽造資質和倒賣許可的情況發生。

優化算法與推動持證亮牌

為了保障專項行動取得實效,網信辦強調,各地網信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加強對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確保整治工作落到實處。各大平台要進一步優化公眾賬號的類別設置,專門設立「新聞類賬號」,並將資質審核作為開設新聞類公眾賬號的前置條件。各類網站、平台、應用程序以及網絡直播等形式的新聞信息服務,均需在顯著位置明示服務主體名稱和許可證編號,做到「持證亮牌」。

同時,網信辦還要求平台優化算法推薦機制,對新聞類賬號發布的高質量新聞信息進行優先推送,以提高主流新聞的傳播力和影響力。此外,公眾投訴和舉報渠道也將進一步拓寬,以便及時受理和核查相關違法違規問題線索,確保違法行為得到迅速查處,對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形成有效的震懾作用。

營造健康清朗的網絡環境

網信辦本次專項行動旨在通過整頓違規的新聞信息服務行為,提升互聯網新聞的整體質量,營造清朗、健康的網絡環境。通過打擊五類突出問題,專項行動將促使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更加合法、透明,為公眾提供可信賴的信息平台。這不僅有助於提高主流媒體的輿論影響力,還能為構建良好的輿論生態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