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懲「獨」司法文件不針對廣大台灣同胞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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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社運人士、曾參與創建台灣民族黨的楊智淵,在2022年8月3日於福建經商居住期間,遭到浙江溫州市國安局逮捕並拘留。今年8月26日,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楊智淵分裂國家罪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9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事後,陸委會稱楊智淵案證明「懲獨22條意見」針對全體台灣民眾,任何台灣人都可以被定罪為「台獨」分子,呼籲慎重考慮赴陸必要性。對此,國務院台辦發言人陳斌華周五(6日)表示,懲「獨」司法文件只針對極少數人,不針對、不涉及廣大台灣同胞。

陳斌華表示,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至2020年間,楊智淵為分裂國家、謀求「台灣獨立」,在台灣地區通過台灣民族黨、一邊一國行動黨等「台獨」組織,公開宣揚「台獨」分裂主張,實施制定「台獨」分裂行動計劃、圖謀推動「台灣建國」並加入聯合國等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

法院認為,楊智淵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分裂國家罪。楊智淵長期參與分裂國家活動,宣揚「台獨」分裂主張,且在台灣民族黨等「台獨」組織中起骨幹作用,行為性質惡劣,根據楊智淵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楊智淵曾代表一邊一國行動黨參政。(資料圖片)

陳斌華表示,自2022年8月浙江省溫州市國家安全局依法對楊智淵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以來,國家司法機關嚴格依法辦案,充分保障楊智淵及其辯護人依法享有的各項訴訟權利,依法公開案件辦理情況。

民進黨當局惡意抹黑國家司法機關依法懲「獨」的正義之舉,企圖利用此案再次將絕大多數台灣民眾和極少數台獨頑固分子混為一談、將民眾日常生活與違法犯罪混為一談,妄圖偷換概念、混淆是非,恐嚇、阻攔台灣同胞參與兩岸正常交流合作,煽動兩岸對立對抗。

他再次強調,懲「獨」司法文件只針對極少數涉「獨」言行惡劣、謀「獨」活動猖獗的「台獨」頑固分子及其實施的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不針對、不涉及廣大台灣同胞。今年1至8月,260多萬台灣同胞來到大陸參訪交流,正是以實際行動戳穿民進黨當局的謊言、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