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提請WTO設專家組 審查美國法案排除中國新能源車
商務部15日以不具名發言人答記者問的名義證實,北京官方已向世界貿易組織(WTO)提案,要求針對美國《降低通膨法案》排除中國製新能源車輛等有關措施,卻未能與中方透過磋商達成解決方案為由,提請設立專家組加以審查。
商務部官網15日以「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就訴美『通脹削減法』(降低通膨法案,Inflation Reduction Act)世貿爭端案答記者問」為題,發布上述訊息。
商務部表示,中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為全球能源綠色轉型、應對氣候變化作出了重要貢獻」,為維護中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權益,中方3月26日將美國《降低通膨法案》有關新能源汽車補貼等措施,訴諸WTO爭端解決機制;且由於美方「未能與中方通過磋商」達成解決方案,中方7月15日向WTO提出設立專家組請求。
商務部表明,美國《降低通膨法案》以使用美國等特定地區產品作為補貼前提,排斥中國等WTO成員產品,「人為設置貿易壁壘,推高能源綠色轉型成本,無論如何包裝美化,都無法改變涉案補貼歧視性、保護主義和違反WTO規則的本質」。中方堅決推進訴訟程序,是以實際行動維護「以WTO為核心的多邊貿易體制權威性和有效性」,維護國際應對氣候變化的共同努力,並敦促美方遵守規則,停止濫用產業政策損害國際應對氣候變化合作。
美國財政部去年12月1日提出補貼電動車新規定,詳細說明電動車如何根據《降低通膨法案》,有資格獲得最高7500美元的稅收抵免。
新規明定自2024年起,符合資格的潔淨能源車輛不能含有由「有疑慮的外國實體」製造或組裝的動力電池元件。2025年起,符合資格的車輛也不能含有由上述實體採掘、處理或回收的關鍵礦物。此舉被視為排除產量均居全球之冠的中國製電動車及動力電池。
時至今年3月26日,中國正式向WTO提出告訴,指控美方在《降低通膨法案》制定新能源汽車歧視性補貼政策,將中國等WTO成員產品排除在外,違反WTO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