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宣布:在閩台胞憑居住證即可參加基本醫保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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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醫療保障局關於促進兩岸融合發展做好台胞醫療保障相關工作的通知》日前發布,將在閩台胞納入大陸社會保障體系,滿足在閩台胞醫療保障需求和參保台胞享受同等醫療保障待遇,並就在閩台胞參保政策、台灣居民居住證醫保應用、代辦台胞返台核退醫療費用、在閩台資醫療機構醫保管理、在閩台胞醫保服務等提出五項舉措。

《通知》指出,落實在閩台胞一視同仁參加基本醫保。對在閩從業台胞、非從業台胞和在閩就讀的台灣學生參加福建省基本醫療保險,實行與大陸居民一視同仁的參保政策。

今年4月以來,福建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已簽發五年期台胞證9萬人次,同比增長56.4%;簽發一次性台胞證1.1萬人次,同比增長2倍;自福建省口岸入境的台灣人達23萬人次,同比增長2.6倍,台灣「首來族」佔比大幅提升。

國家移民管理局新聞發言人林勇勝介紹,目前台胞在閩持用台胞證可享有交通、金融、電信等16個領域、242項服務便利,今年以來已有66萬人次台胞享受國家移民管理局提供的免費實時身份核驗服務,便捷辦理政務、公共服務和互聯網應用事項。「十項措施」實施後,申請在閩定居的台胞人數不斷增加,台胞在閩長期生活發展意願持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