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新規遭污名「所有人入境中國都會被查手機」 國安部:境外抹黑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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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部日前公布的《國家安全機關行政執法程式規定》和《國家安全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將於7月1日正式生效。政令一出,引起各界議論「未來所有人入境中國都會被查手機」,甚有傳聞深圳、上海海關已搶先施行抽查的消息,國安部度此抨擊,「一些境外反華敵對勢力借機造謠抹黑,實屬荒謬至極」。

國安部官方公眾號28日發表文章,直言抨擊一些境外反華敵對勢力以「惡人先告狀」的方式對這兩個嚴格依據上位法制定的部門規章進行大肆炒作,惡意編造所謂「入境中國被查手機」這類聳人聽聞的言論,這是標準的「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蓄意抹黑,更是典型的「以己度人、賊喊捉賊」的自我鏡像。強調「荒謬論調,不攻自破」。

國安部發文表示,中國是一個法治國家,嚴格保護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中國憲法和法律明確規定,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式,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充分體現了維護國家安全和保障個人權利的平衡兼顧。

國家安全部公布執法兩部新規,擴大執法人員調查他人電子設備相關權利,諭令今年7月上路。有外媒5月報道,有民眾反映從深圳返回香港,已有海關人員攔截檢查手機行動,另在南京及杭州的機場也出現類似情形。(蘇煒然攝)

近年來,國家安全機關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戰略部署,積極參與中國特色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建設,推進國家安全法治工作實戰化、專業化、規範化建設。《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作為兩個部門規章的上位法,分別對國家安全機關的行政執法權、刑事偵查權作出授權性規定。兩個部門規章作為國家安全機關規範執法司法活動的重要依據,嚴格在上位法賦權的範圍內對國家安全機關各項職權進行細化,並對所有執法權都作出清晰明確的嚴格規範,體現了懲治違法犯罪和尊重保障人權的有機統一,實現了履行執法權力和保障合法權益的統籌兼顧。

國安部強調,兩個部門規章出台有據,並指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依據憲法有關條款,對國家安全機關依法查驗電子設備設施作出具體規範,諸如查驗前提明確、查驗對象明確,以及查驗流程明確,目的皆是為有效防範、制止、懲治間諜違法犯罪活動。

對於外界的各種質疑,國安部點名,個別自我標榜為「法治社會」和「民主燈塔」的西方國家,「說一套做一套」,慣於將「法律工具」政治化,針對入境中國公民的無端滋擾盤問、隨意關「小黑屋」、強行「查手機」等事件屢見不鮮。甚至有個別國家的海關邊境部門專門出台規定,宣稱無需獲得批准,即可任意查驗入境人員電子設備,並要求提供解鎖密碼,否則將沒收電子設備、強制拷貝內容,並拒絕其入境。

國安部抨擊,這些胡作非為的執法亂象,哪有一點法治可言,已成為破壞國家交往、民間交流的「新毒瘤」和歧視華人、亞裔族群的「新實錘」。

國安部表示,那些自知理虧之人,明知有個別國家執法部門有隨意檢查入境人員手機的惡行,就一廂情願地認為中國也會效仿這種非法行徑,無疑是「以己度人」。那些心懷叵測之人,恐懼其危害我國家安全的行為遭到嚴厲打擊,就對中國執法部門進行「潑髒水」式的惡意攻擊,純屬「賊喊捉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