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車北上|廣東交警發布提醒:嚴格遵守法律法規 切勿駛出廣東省

撰文: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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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港車北上」、「澳車北上」政策正式實施以來,港澳居民駕車前往內地遊玩熱情高漲,經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境的客流車流屢創新高。 4月16日,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發布提醒,請「港澳車北上」車主及駕駛人,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勿駛出廣東省。

據港珠澳大橋邊檢站統計,3月28日至4月6日,經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出入境的客流車流累計超過100萬人次及17萬輛,日均超過10萬人次和1.7萬輛次,年增167.8%、145.1%,均處於歷史最高位。

其中經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出入境的港澳旅客超過74萬人次、港澳單牌車近11萬輛次,約占客流、車流總量的73%和64%;以港澳居民「家庭遊」為主的旅客群體成為口岸通行主力軍,約占口岸總體客流的68%,較去年同期提升25個百分點,創歷史新高。

隨著「北上」熱潮不減,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提醒廣大「港澳車北上」車主及駕駛人,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請勿駛出廣東省。同時提醒,港澳車主駕車進入廣東前,要認真學習內地道路交通安全相關法規;進入廣東後要安全文明駕駛。如遇道路交通問題,請及時撥打「110」(警察報警電話)或「122」(交通事故警報電話)。

另外,香港機動車在廣東省,需要按《廣東省關於香港機動車經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內地的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出行:

第十條,依照本辦法臨時進入內地的香港機動車僅限在廣東省行政區域行駛。車輛須懸掛香港機動車號牌,隨車攜帶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第十五條,臨時進入內地的香港機動車所有人或者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依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依法處理外,還將限制或不予受理其新的申請:(六)駕駛臨時進入內地的香港機動車超出規定行駛範圍的。有該項情形的,1年內不予受理新的申請;備案駕駛人有第六項情形的,應當注銷其所有備案;香港機動車所有人、駕駛人自備案注銷之日起按上述規定不予受理或限制受理新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