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T細胞治療 審批大塞車 關注組倡改善行政 加強政策透明度
CAR-T細胞治療能夠從白血病及淋巴癌患者的血液中,提取「免疫T細胞」進行基因改造,令其辨別癌細胞並進行攻擊,達致治療效果。然而,要在香港公立醫院使用這種最新治療殊不容易,除了必須符合既有條件,更需要經過醫管局聯網及相關委員會評估,變相是「雙重審批」,有關注癌症政策的團體形容是「行政大塞車」,建議政府及醫管局改善審批架構,讓患者盡早得到合適治療。
成立於2017年的癌症策略關注組一直就預防癌症、創新醫療及藥物等三方面,倡議政府改善現有的癌症治療政策,召集人麥嘉欣表示,儘管如今醫學昌明,新型藥物及治療技術相繼面世,惟醫療政策未見同步,甚至遠遜於其他國家,例如輪候時間、藥物政策落後等就經常為人詬病。而關注組會不時審視本港的癌症治療政策,繼而倡議及提供改善意見,其中用於治療B細胞急性淋巴性白血病(白血病)及大B淋巴瘤(淋巴癌)的CAR-T細胞治療,相關審批過程近年就備受抨擊。
雙重審批 政策缺乏透明度
俗稱CAR-T細胞治療的嵌合抗原受體T細胞治療是最新的治療技術,2020年才引進本港公營醫療系統,暫時只有瑪麗醫院及兒童醫院使用。在香港,要使用CAR-T細胞治療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患有難治性或二次以上復發,或接受骨髓移植後復發的25歲以下B細胞急性淋巴性白血病患者;以及經過兩次或以上治療後復發,或患有難治性的成年大B細胞淋巴瘤病者。
癌症策略關注組指出,即使符合上述條件,也要聯網認為合適才會作出轉介,並再由醫管局相關委員會審批,獲批後方能獲安排到CAR-T細胞治療中心治療。他形容這個過程是「大塞車」:「不少病人反映審批缺乏透明度,不清楚局方以甚麼準則判斷病人是否適合,而且審批費時,患者經歷漫長等待,治療固然被耽誤,而病情也可能因而惡化。」
改善行政 讓更多病人受惠
麥嘉欣曾遇過有位白血病患者,由於醫管局不批准他使用CAR-T細胞治療,他唯有另覓治療選項,事實上這些個案屢見不鮮,令坊間對審批過程更存疑慮。麥先生曾就此聯絡過政府及醫管局相關人士,得知現時使用CAR-T細胞治療的資源非常緊絀,故此希望威爾斯親王醫院亦可以開展CAR-T細胞治療服務紓緩資源壓力,同時希望能從行政層面入手,期望局方能加速及公開審批程序。
為了更有效推動政府改善CAR-T細胞治療的政策,關注組不時與立法會議員、學者、非牟利機構及患者家屬開會,務求將不同持份者聲音送到議會,期望透過改善行政及審批過程紓緩「大塞車」問題,並且加強藥物治療的公眾教育。關注組亦提出,香港並沒有一個與CAR-T細胞治療相關的互助組織,許多病友及家屬卻經常對治療抱有疑問,甚至有機會因此誤信偏方,希望藉著更多公眾教育與宣傳,提高大眾對此的認識,減低患者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