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港鑑台:「一國兩制」的中期時刻與新篇章
【摘要】「一國兩制」是中國解決國家統一問題與現代化發展問題的長期戰略和創新型憲制安排,在港澳優先實踐,但其出發點和落腳點都集中在台灣問題上。香港是「一國兩制」港澳台實驗的最具影響力和示範性的制度平台,香港回歸25周年之際對「一國兩制」香港經驗進行簡要總結,可以對澳門實踐及台灣方案起到重要的借鑒和啟示作用。香港回歸以來的治亂演變有歷史原因,也有制度原因,是中國改革開放以及與世界體系頻繁、深度互動帶來的正常範疇的風險和挑戰。作為開放性和實驗性的制度安排,「一國兩制」的制度收益和制度風險是有正相關性的,但是當制度風險達到極限時必須引入制度補強,才可延續制度整體的安全性與生命活力。香港回歸25年來,繁榮穩定的基本面及法治體系、國際地位得到有效延續,但國家安全、選舉安全及愛國者治港出現嚴重威脅和挑戰,國家審時度勢引入香港國安法和新選舉法,以「愛國者治港」根本原則矯正「一國兩制」觀念與制度體系偏頗,推動香港由亂返治,由治及興。香港經驗的固有架構及其調整改良的豐富發展,既是「一國兩制」本身反思理性的完整呈現,也對台灣方案帶來直接衝擊、影響和啟發。今年也是「九二共識」提出30周年,這是兩岸和平統一進程的里程碑,內含「兩岸同屬一中」和「兩岸共謀統一」的核心意涵與原則。「兩岸同屬一中」指向了「一個中國」的政治國家基礎及中華民族共同體。「想像共同體」的民族主義理論及其引入對台獨分離主義有嚴重誤導,也遭到不當利用,應當進行理論層面的澄清和匡正。在「一國兩制」中期時刻後的下半場,香港經驗將沿著正確和完善的制度軌道繼續探索和發展,而台灣方案也可藉助香港經驗及自身實際獲得有序的理性展開,從而為民族復興和人類命運共同體建構提供某種獨特智慧和方案。
一、引言:「一國兩制」的中期時刻
2022年4月29日,李家超先生髮布香港特首競選綱領,標題赫然而出——「同為香港開新篇」。香港回歸已有25年,成就和挫折幷存,確實需要具備「賢能愛國者」資格的特首帶領特區管治團隊和香港社會「開新篇」。「一國兩制」是國家大戰略,要解決國家統一問題,也要解決國家現代化問題。「開新篇」是有歷史背景和制度基礎的,是在「一國兩制」框架內的更新與改良。
「五十年不變」,這是《中英聯合聲明》與《香港基本法》共同規定的香港「一國兩制」制度實驗的周期。這一規定既有辯證法的智慧光芒,也有實驗主義的制度理性。在1984年的歷史時間點上,香港和平回歸本身就具有重大的民族歷史意義,標誌著以國家實力為基礎、以和平談判為方法的「一國兩制」在實現國家和平統一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是中國重新成為世界大國及在世界體系中獲得平等地位與相互尊重的里程碑事件。《中英聯合聲明》體現了中國的和平統一意志和智慧,體現了中國堅持主權立場和靈活設計自治制度的國家理性與國家自信。這是民族復興和融入世界主流體系的特定成就,開啟了香港回歸過渡期及回歸後良好治理的新紀元。《香港基本法》則是在中央既有政治決斷與憲法秩序內展開的「一國兩制」範疇的具體立法,是「一國兩制」獲得的第一個法律肉身。鄧小平同志在1990年高度肯定這一部開創性法律,稱之為具有「歷史意義」和「國際意義」。「一國兩制」的香港實驗是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是改革開放的國家發展理性與世界體系良性互動的具體制度成果,也是建立中國與世界體系結構性互信的槓桿和橋樑。
香港實驗的意義是雙重的:其一,香港本身的和平回歸、繁榮穩定及對國家現代化的獨特貢獻,這是香港「一國兩制」內在的國家理性;其二,香港對「一國兩制」先行先試,以建設一個繁榮穩定、民主法治及國際地位凸顯的「新香港」作為對台灣回歸的先導與示範。在中央決策者看來,「今日香港,明日台灣」是「一國兩制」實驗邏輯的自然展開與擴散,不僅證明了這是港澳台和平回歸的最佳方案,也進一步證明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包容性、創造性和優越性。從中央層面而言,「一國兩制」始終是國家戰略和國家制度方針,是針對港澳台之和平統一問題的國家謀劃,其本質與靈魂在於「一國」的和平倫理、發展理性及與世界體系溝通的非冷戰意圖。香港實驗是「第一隻螃蟹」,澳門實驗對香港先行經驗有藉重也有個性特色,澳門特色「一國兩制」有效補充和支持以香港平台為標誌的「一國兩制」國家制度實驗,幷以二者的整體經驗和吸引力對台灣回歸產生強大影響力。因此,香港制度實驗的穩定性、波動性與具體走向,就是「一國兩制」生命力的核心指標,對台灣回歸的直接影響和衝擊是巨大的。
與港澳「一國兩制」的實驗進程相比,台灣回歸是一項更為複雜和艱難的國家統一工程。2021年10月9日,習近平總書記在紀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會上發表了重要講話,強調指出:「台灣問題因民族弱亂而產生,必將隨著民族復興而解決。」台灣的歷史比港澳複雜,在中國近現代史上的殖民、反殖民與國家建構的過程及其遺產層層疊疊,其回歸與分離的張力波動表徵的恰是「民族弱亂」的病理深度和「民族復興」的康健進度。民族復興與國家統一之間存在強關聯,這是中華民族共同體內在凝聚和團結復興的不變意志,是「大一統」政治倫理與政治傳統在民族國家時代的規範追求。基於「民族」的共同歷史根基和「民族主義」的共同體想像與認同,「九二共識」應運而生,構成兩岸歷史關係與法權關係的政治基礎,而「一國兩制」台灣方案則屬於以「九二共識」為前提,激活其中的「共謀統一」的共識要素和憲制意志的推進性倡議和架構。2022年是「一國兩制」香港實驗的中期時刻,香港制度即將轉入下半場,迎來新周期。2022年也是「九二共識」達成的30周年,是「一國兩制」台灣方案艱難轉進和尋求突破的重要歷史關頭。我們如何重新理解和評估「一國兩制」?如何以香港經驗助成台灣方案的啟動和進展?如何在變動的世界體係與世界秩序中接力推進國家和平統一與國家現代化的歷史進程,為民族復興與人類命運共同體建構提供來自中國的智慧與方案?這是香港「一國兩制」下半場與新周期之展開需要確定的歷史和制度基礎,也是謀劃推進台灣方案的必要參照。
二、香港回歸以來的治亂演變與制度體系的結構更新
回歸以來的香港治理,在制度來源上包括國家立法和原有法律體系,二者之間幷非自然融洽,而是存在著衝突和張力。1999年「居港權案」中香港司法權對中央權力的嘗試性挑戰表徵了香港管治精英對自治權高度與香港制度優越性的特定理解和踐行,也昭示著香港平台制度鬥爭的激烈和繁複。2003年反對「23條立法」的50萬人大遊行,顯示了香港公民社會的民主意志和運動能量,國家安全在香港缺乏民意認同和制度基礎。香港回歸,「一國」大局雖定,「兩制」張力不斷凸顯,幷帶動社會力量和外部干預勢力介入混戰,對「一國兩制」的制度安全構成越來越大的威脅和挑戰。
2022年,香港回歸25周年,也是以「愛國者治港」為根本原則和制度紅線的新選制的政治收穫之年。儘管遭遇第五波疫情的肆虐,香港在中央全力支持下仍能平衡處理抗疫、民主與民生的多重事務,在2022年5月8日依法有序完成新特首選舉。這是一個里程碑的日子。「愛國者治港」帶來了香港政治社會文化與制度的觀念革命,在功能意義上等同於香港「二次回歸」與嚴肅的「去殖民化」。這一補課式的進程之所以能夠揭幕,固然在於香港反對派的底線破局之極端威脅,更在於國家體系制度自信的確立。「一國」沒有自信,「兩制」張力和制度漏洞便無人問津,或敷衍拖延,或掩蓋遮蔽。如今,國家自信已然回歸,國家權力也就理直氣壯地合法進場了。理解香港國安立法和新選舉法的改革大事,需有歷史意識和大局觀念。新選制嚴把「愛國者」的法律資格審查關,確保了選委會選舉、立法會選舉和特首選舉屬於「愛國者」之間的公平競爭遊戲,實現了反中亂港勢力出局的制度治理效果,香港管治邁入「愛國者治港」的新時代。香港正在經歷由亂返治、由治及興的轉變過程,我們可以從中獲得關於「一國兩制」及香港繁榮穩定的諸多經驗和啟示。
香港回歸時,從中央到香港本地再到國際社會,對於在「一國兩制」框架下維持長期繁榮穩定有著積極期待,但也存在種種質疑和憂慮,甚至出現了獨特的「回歸移民」現象。「一國兩制」是一個新事物,香港是第一個吃螃蟹的地方,香港「一國兩制」的成敗得失對澳門、台灣均有直接影響。「一國兩制」是國家治理命題,也是世界體系命題,其所承載和探索的根本目標既包括國家的現代化,也包括以非冷戰方式追求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兩個體系的和平發展之道。因此,「一國兩制」的治理走向,既關乎民族復興的國運,也關乎世界和平的大局。
但香港管治幷非一帆風順,從其體制、社會到外部環境均存在較大的對抗因素和風險性。2019年修例風波,全港性的黑暴之亂,以及外部干預勢力如入無人之境的極端介入,使我們充分理解到了香港平台潛藏的風險和危機。事實上,對這種體系性的風險與危機,中央是存在一定預判的,比如2014年治港白皮書提出了「全面管治權」的整合性法理架構,但其付諸實踐卻要晚得多。如果追溯香港回歸以來的社會運動史,我們會發現前後相繼的風險升級線索:2003年「23條立法」的大遊行與立法挫折;2012年反國民教育運動與認同之爭;2014年非法佔中與普選之爭;2016年旺角暴亂與青年勇武派的登場;2018年反對「一地兩檢」與融合發展的心理抵抗;2019年修例風波與「港版顏色革命」之決戰;2020年「選舉奪權計劃」與完全自治的迷思。這些所有的社會運動導致香港陷入「抗命歧途」,彰顯了香港「愛國者治港」社會政治基礎的薄弱和特區自治能力的內在缺陷,也暴露了香港本土極端勢力和外部干預勢力的顛覆策略和破壞性能量。
這些亂象需要追溯亂源,才能對症下藥,由亂返治。從主要的亂源角度,我們認為回歸以來的香港在如下方面存在制度性和社會基礎性缺陷:其一,「愛國者治港」的社會政治基礎未能得到鞏固,多個功能界別和區域、基層空間被反中亂港勢力劫持,愛國建制派的選戰和管治權安全的保障面臨不斷惡化的政治處境與挑戰;其二,基本法確立的行政主導體制運行不暢,陷入制度性困境,其困局因素包括立法會的惡意拉布、司法复核的過度壓制、公務員體系的保守抵制與社會運動的激進施壓,這些因素反映出香港管治體系內反中亂港勢力的強大能量和社會治理層面本土激進派的顛覆性力量,內外夾擊導致特區管治舉步維艱,民主發展畸形變異,民生保障難以推展;其三,「選舉中心主義」的政改鬥爭和選舉工程,造成社會嚴重撕裂,造成外部干預勢力對香港政治的強勢滲透和控制,造成香港法治秩序和發展利益不斷遭受侵蝕和破壞,香港良政善治欠賬日多;其四,香港深層次社會矛盾未能得到聚焦回應和強有力解決,出現了嚴重的貧富分化、住房困難、青年發展空間受限等社會不正義、不平等現象,不斷激發民怨和抗爭風潮;其五,外部干預勢力持續利用香港社會政治矛盾以及香港與內地矛盾,挑撥是非,操縱民主發展,煽動極端對抗,試圖將香港打造為顛覆中國社會主義主體制度的基地和橋頭堡,幷以非法干預和長臂管轄的制裁對香港進行壓制和脅迫。這些亂源相互滲透和影響,波及香港制度安全和人心團結,最終造成了修例風波之亂。面對亂象與亂源,中央果斷出手,在「一國兩制」框架和國家法治範疇內引入新法,重塑人心,追求善治,取得了重大進步。
治亂問題歷來是政治的頭等大事,因為如果不能實現穩定之「治」,就不可能有任何可持續的發展和進步。「一國兩制」的初衷之一是香港的繁榮穩定,這不僅僅是一種目標,也是一種政治上的責任倫理。繁榮穩定內含一種辯證法結構,即穩定是繁榮的基礎,而繁榮是穩定的目標。香港上述亂象和亂源,在中央層面有著正確的研判和積極的應對。中央治港,首先是從制度上找原因,對症下藥;接著從社會層面切入,尋求社會基礎的修復與重構,確保「愛國者治港」紮根深厚,牢不可破。
制度層面的撥亂反正涉及法理與制度體系的重構。面對香港回歸以來對「一國兩制」基礎法理的種種誤解和扭曲,中央在2014年發布治港白皮書,提出了「全面管治權」概念。誰有主權,誰就有全面管治權,但其具體行使需要藉助法律形式。這一概念的激活是至關重要的,為中央因應香港亂局提供了法理正當性。從法理上看,全面管治權包含中央直接管治權、中央授權及對授權的調整權以及中央對自治權的全面監督權。「一地兩檢」的合法化,得益於中央依據全面管治權最終作出的「人大決定」。而全面管治權最典範的行使,當屬於香港國安法的引入。香港國安法在23條立法之外採取了「決定+立法」的制度模式,激活了中國憲法上的「一國兩制」制度創制權,又將香港國安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實現了與香港自治權體系的有機結合。香港選舉制度改革的基本制度模式參照香港國安法,採取「決定+修法」的方式完成。在選舉修法的過程中,「愛國者治港」得以確認為「一國兩制」的根本原則。
如此,則中央以「全面管治權」和「愛國者治港」作為法理根據,以香港國安法和新選舉法作為制度根據,對「一國兩制」制度體系進行了結構性重構,有效維護了國家安全和選舉安全,幷以「愛國者治港」指導香港社會展開一系列的界別治理、社團治理、文化治理的社會面改革,深化和鞏固了「愛國者治港」的社會政治基礎。社會層面的「愛國者」治理改革,是更加深刻與長期化的治理事業。隨著香港國安法、新選舉法的具體實施,反中亂港勢力紛紛解散或跑路,外部干預勢力遭受打擊而有所收斂,愛國愛港力量不僅牢牢掌握管治權,而且逐步取得了香港的社會領導權和文化領導權。當然,香港本土派的政治與文化力量仍然存在幷採取了攬炒、抵制的策略,而外部干預勢力絕不甘心失去香港牌,故制度和社會層面的相關鬥爭遠未結束。
這就是香港回歸25周年在政治發展與法律治理層面的基本狀況。在中央的撥亂反正之下,香港重回繁榮穩定,法治體係有序修復,融合發展逐步展開。但香港所面臨的國際環境和世界體係處境有所惡化和波動,美國涉港立法特別是2020年的《香港自治法案》規定了遞進式的長臂制裁框架,非法干預和制裁不斷加碼,而來自美國盟友體系的協同制裁也有所增加,英國的新BNO政策對香港資金、人才和社會穩定性造成負面影響,本土派出走帶來了「港獨國際路線」的長期威脅和隱患。這些內外挑戰都需要中央和特區政府全面準確理解和運用「一國兩制」,堅定推進「愛國者治港」的制度與社會實現,牢牢抓住幷促進香港國際地位和角色的固有優勢和發展優勢,統籌安全與發展的平衡關係,如此才能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三、「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的規範解釋與香港制度的綜合轉型
2022年5月30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北京會見來京接受任命的香港新特首李家超先生,肯定了新特首的政治品格與新選制的均衡民主品質,同時鄭重確認:「中央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決心從沒有動搖,更不會改變。」這一最新的立場陳述與鄧小平所講的「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五十年之後也不用變的承諾具有高度一致性和政策延續性。
但是,「一國兩制」是新事物,「五十年不變」是規范承諾及制度實驗周期,只有在這一周期裡完成「一國兩制」的制度效能驗證和制度體系建構,邏輯上才能推導出作為更遠期目標的「五十年之後也不用變」。從「不變」到「不用變」,是「一國兩制」從規范承諾走向持久性存續的歷史實踐過程。而上半場的正反經驗及中央審時度勢的垂直立法與保障,恰恰就是負責任地引導香港「一國兩制」的安全有序的發展。
國家最高領導人的這一政治再承諾具有非常強烈的時間意識和政治智慧。「五十年不變」是「一國兩制」的政治承諾,也是以通常的人類政治經驗給出的制度實驗周期。「一國兩制」是新事物,以這種模式溝通處理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的關係問題,是一種具有深層政治智慧、想像力甚至浪漫氣質的政治決斷。但「一國兩制」到底行不行,具體經驗得失如何,又必須訴諸實事求是的歷史評估和制度檢討,以動態平衡的辯證思維與方法引導「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習主席講話中的「從沒有動搖」是對「一國兩制」初心及其實踐連續性的肯定,而「更不會改變」則是面向未來的政治再承諾,由此對「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作出了融貫歷史與未來的政治判定。
這一政治再承諾也有效回擊了香港本土極端勢力和外部干預勢力對「一國兩制」的唱衰和污名化,進一步澄清和證明了中央在香港政策上的基本立場和方針。香港近些年的制度變化及外國勢力的干預和制裁,對香港和內地共同堅持「一國兩制」都造成一定的觀念和政策信心的衝擊甚至動搖,民間甚至出現了對「一國兩制」前途的嚴重誤解或信心不足,習主席的講話屬於一錘定音,可以統一民眾認識,維護「一國兩制」的民意基礎和堅定的方向感。
「一國兩制」上半場的實踐基本面是成功的,香港繁榮穩定、法治體系、國際地位以及對國家現代化發展的槓桿與平台性貢獻是有客觀事實和依據的。但「一國兩制」內在的制度漏洞和麵臨的內外挑戰也是客觀存在的,甚至是嚴重威脅性的。中央負責任地進行制度與政策的檢討和更新,引入香港國安法和新選舉法,全面準確落實「愛國者治港」,保障和支持香港選舉產生愛國者管治團隊,為「一國兩制」下半場奠定了堅實的制度基礎和管治能力基礎。
「一國兩制」是一場偉大的制度實驗,從國家範疇而言是和平統一與現代化的有機結合,從世界體係而言是以和平發展為核心價值探索一條以非冷戰方式溝通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的實踐道路,幷在長期的共存發展過程中證明社會主義的優越性以及社會主義對資本主義合理、科學要素的吸納轉化能力。由此奠定中國既融入世界體系、又參與和推動世界體系內在結構改良與更新的負責任世界大國地位與形象。
「一國兩制」的下半場,必然是全面管治權與高度自治權更加有機結合的制度體系生成過程,也是香港之國際角色與特區角色以融入發展方式增量建構的過程,更是以香港為平台促進國家更高水平改革開放和更高質量創新發展的過程。這是香港制度的綜合轉型進程。只要改革開放不變,融入世界體係不變,和平發展道路不變,社會主義主體制度及其優越性不變,民族復興與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和諧建構不變,「一國兩制」在下半場的基本原則和框架就不會變。這是中央再次政治承諾和立場背書的深層次國家理性和發展理性。
「十四五規劃」中關於香港「八大中心」的謀篇佈局,印證了中央對「一國兩制」與香港下半場發展的戰略定力、想像力和基本信心。「八大中心」就是新香港的「天龍八部」,是民族復興時代香港的全新角色和全球化定位,是對固有優勢的堅守和對新發展優勢的添加,是為了塑造香港繁榮穩定更完整的經濟基礎和競爭力體系。香港的制度改革需要與「八大中心」的新戰略佈局相適應,需要忠誠愛國,需要選賢與能,需要政府與社會和解團結,需要香港與國家融合互信,需要凝聚起對「一國兩制」和「愛國者治港」真正牢固與堅實的認同和信心。「一國兩制」下半場的「新篇章」已綱舉目張,正蓄勢待發。
對香港未來而言,以法治為基礎的穩定壓倒一切,而以創新為內涵的發展更是硬道理。唯有如此,「五十年不變」才是可行與可欲的,而「五十年之後也不用變」才是可信和可期的。
四、「九二共識」與中華民族共同體:「一個中國」的理論澄清
以香港經驗示範台灣,幷保持台灣方案的開放性與創新性,這本是「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應有之義。但是島內對「一國兩制」及其香港經驗的意識形態抵制和「民主拒統」的泛本土主義政治共識的建構,卻在兩岸之間逐步形成了一堵阻撓和平統一的「高牆」。國民黨的「割據主義」與民進黨的「台獨主義」,是在不同光譜和程度內對「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的政治拒斥和前景拒絕。經過近些年其黨內思想鬥爭以及政治重組,新任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帶領全黨在觀念上回到了「九二共識」,但不等於贊同「一國兩制」。由於國民黨身處在野黨地位,黨內出現了本土化思潮和新生代力量,選舉民主又在促使其追隨和遷就本土化論述,本就偏於模糊和薄弱的國民黨版「九二共識」到底能夠結出怎樣的政治果實,抑或只是作為表徵自身政治傳統、政治遺產與兩岸間要價條件的「方便旗」,還有待觀察和評估。
對「九二共識」的理解,大陸必須有主場化和逐步清晰化的政治意識和憲法理性。「九二共識」是客觀存在的兩岸政治共識,有史為證,有親歷者見證,不容虛無化和政治抹消。它本身幷沒有創造對兩岸關係的新穎認知,而是確認了「兩岸同屬一中」的法權關係。完整的「九二共識」包含了兩個前後遞進的核心意涵或憲制性原則:其一,一中共識,即「兩岸同屬一中」,這既滿足了締結共識時兩岸開展「事務性協商」的政治名分確定化需求,又留有空間和余地為統一進程做鋪墊;其二,統一共識,即「兩岸共謀統一」,這是兩岸無法迴避的和平統一進程的客觀要求,必須在前述共識因素的基礎上同心同德向著和平統一謀求進展和實現。2019年大陸提出的「一國兩制」台灣方案,就是對「九二共識」之「共謀統一」因素的激活和具體化,以有原則的開放框架發出民主協商的積極倡議,呼籲台灣各階層、團體與人士參與到「共謀統一」的共同事業之中。「九二共識」當然不直接等同於「一國兩制」,但卻是「一國兩制」方案展開的政治基礎和邏輯前提,切斷二者之有機聯繫和實踐進程的進階關係,恰恰暴露了台灣當局的台獨本質和反統一的對抗立場。
事實上,台獨與港獨不僅互動密切,其背後還具有類似的意識形態建構和分離主義的政治衝動。港獨甚至受到台獨從思潮到行動的直接影響和指導。在香港本土主義話語建構、非法佔中和修例風波的運動文宣中,我們很容易解讀出港獨的台獨支援背景和脈絡。我們很容易理解香港本土派和台灣本土派的勾結互動之動機和意圖,他們將對抗中國大陸及其政治體制的本土分離行動理解為對自身「想像共同體」之身份認同的建構過程以及對西方自由民主世界的歸屬過程。關於民族主義的想像共同體理論,是本尼迪克特·安德森的學術立命之本。在《想像的共同體》一書中,他以美洲的「移民民族主義」或「克里奧爾民族主義」作為現代民族主義的起源和原型,作為民族共同體想像和行動的歷史參照系,以此為基礎,他廣泛考察和討論了歐洲的「語言民族主義」及其對應制衡性的「官方民族主義」,幷進一步討論了20世紀的反殖民民族主義以及電子媒體時代的「遠程民族主義」。安德森的理論內核在於:民族是想像的、有限的、有主權的政治共同體。這幾乎是民族主義革命的「神聖綱領」了。只要敢於「想像」和行動,一切自詡的「民族」都有資格以自決方式分離獨立幷獲得主權。「台獨公投」由此可以獲得解釋與合理化。當然,這未必是安德森教授的理論原意,但其理論邏輯確實包含了支持廣泛的「民族分離主義」的空間與可能性。該書中文版的譯者是台灣學者吳叡人先生,他本身也在理論上非常「入戲」,不僅在台灣問題論述上傳播安德森理論,而且為2014年作為佔中運動背景理論的「香港民族論」撰稿鼓吹。而安德森教授亦曾於2000-2001年間在台灣發表關於東西方民族主義的學術演講,對台灣民族主義及其獨立運動進行歷史類型的歸類,將其誤置為一種類似美國獨立的「移民民族主義」。安德森教授對其理論模型非常自信,認為東西方民族主義之間不存在本質性差異,其理論模型具有普遍解釋力。他在台灣客場的演講帶有展示自身理論解釋力和贏得場面積極互動的雙重因素,但其理論判斷和運用卻具有誤導性。這一理論的誤用是對「兩岸同屬一中」之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和認同的侵蝕和消解 。當然,我的理解是,安德森幷非出於政治的考量而判定台灣問題的性質和走向,而是其理論本身存在盲點和缺陷,特別是過於依賴民族形成的美洲經驗以及人類學的瑣碎比較,而缺乏一種宏觀的、在不同文明之間的民族史考察與比較,同時對台灣問題所涉及的中華民族的完整歷史及西方帝國霸權的壓制結構缺乏理論檢討和審慎辨思。
安德森教授的弟弟佩里·安德森在2004年的一篇名為《台灣之僵局》的文章中批評了其兄長對台灣問題之民族主義理論分析的錯謬,提出了台灣問題的殖民主義與霸權建構的批判性背景和制度脈絡,幷在文章結尾處從大歷史的層面對兩岸重新統一給出可能空間。實際上,「一國兩制」台灣方案就是在創造兩岸重新統一的歷史與制度空間。更進一步,美國漢學家杜贊奇在《從民族國家拯救歷史》一書中同樣批評了安德森想像共同體理論的經驗缺失和視野盲點,提出中國的「民族」概念及其建構早於西方所謂的「移民民族主義」和「語言民族主義」,中國的民族共同體是堅實的,只是缺乏與西方相比的制度化的民族國家體系。我比較傾向認同杜贊奇教授的觀點。中國的近代史之「救亡圖存」的政治主題,幷非「想像」一個新的「民族」——中華民族共同體是歷史的和實在的——而是以西方式民族國家範式建立一個主權秩序嚴謹的民族國家體系,以對抗西方強權、實現民族解放和現代化。安德森教授誤解和混淆使用了「語言民族主義」和「官方民族主義」,實際上前者是一種人類學的存在,而後者是一種政治學與憲法學的存在。台灣族群屬於中華民族一分子,在「語言民族主義」意義上無需「想像」,而是一種歷史的「實在」。至於兩岸統一,其意義幷非在於重造一個「中華民族」,而是在已有的「中華民族」基礎上構造「兩岸同屬一中」的整體政治存在的具體類型和方式,具有「官方民族主義」的部分內涵,幷指向了中國近現代民族國家建構的主旨和未完成的制度課題。至於以「移民民族主義」比附台灣,則完全忽視了「中華民族」的實體性和歷史延續性,是一種缺乏邏輯嚴謹性和語境錯位的概念移用。佩里·安德森和杜贊奇教授的學術理論批評是切中要害的。當然,佩里·安德森在文中也提到了台獨運動以「民主」為規範理由進行內部本土主義整合與外部世界體系關聯的強勁政治進程,幷對這一身份政治與分離政治的策略有效性以及兩岸實質性統一的認同基礎提出了關切和分析,頗具啟發性。這些實際上就是民進黨正在操作的「台獨」戲法,其分裂兩岸的共同民族基礎和政治認同的危害性不容低估。
對於中華民族而言,「民族」是歷史和實在的,其根基和脈絡是清晰和有序的,中國作為「不中斷文明」的民族基礎正在於此;需要「想像」和建構的不是作為共同體的中華民族本身,而是一種現代的民族國家法權與體系。「兩岸同屬一中」的「一中」既指涉作為政治共同體的中國本身,也指涉作為政治共同體之民族基礎的中華民族。由此展開,「九二共識」實際表達的是:其一,兩岸同屬於「一個中國」的主權,即主權具有唯一性和恆定性,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對此已有國際法上的明確承認;其二,兩岸中國人同屬於中華民族。所謂「一中各表」,只是在兩岸之間限定範圍內的默契和便利處理,而不及於國際法空間及中華民族共同體本身。因此,兩岸同屬於實在而連續的中華民族共同體,是一個明確與堅實的客觀基礎,不存在「想像」的空間和分離的餘地。那麼,兩岸之間可以「想像」什麼呢?這正是「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的意圖和使命所在:在「一個中國」的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下,由兩岸中國人就台灣和平統一及其治理秩序安排進行充分的民主協商和制度化。如果將中華民族「想像」為虛無,炮制錯誤的、去中國化的台灣民族論及其分離主義政治路線,背離中華民族共同體及其政治國家的堅實基礎,那就屬於中華民族的公敵,是一種必須加以批判和鬥爭的「民族虛無主義」和分離主義。民族有堅實的歷史和制度基礎,當然也有「想像」和建構的成分,如果脫離歷史基礎而任意、過度地以「分離目的」進行扭曲想像,就不是民族與民族主義的合理化和正當化,而是一種分離和叛亂的違憲行為,需要加以嚴厲懲治。2005年的《反分裂國家法》為此而備,2020年的《香港國安法》也有專門的涉及台獨的懲治條款。中國旗幟鮮明開展反對「歷史虛無主義」的思想文化鬥爭以及推動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不是一種「想像」行為,恰恰是對「想像」式分離主義的拒斥,以及對中華民族歷史與秩序實在性和統一性的維護。從中國長期歷史來看,追求統一是民族心智、民族意義和民族成就的主流和來源。
在鄧小平「一國兩制」的思考中,主權問題不容談判,當然也就不能「想像」。英國人倒是很有「想像力」,包括三個條約有效論、主權換治權、「三角凳方案」甚至試圖推動香港以「新加坡模式」實現獨立,但是都遭到了中國方面的否定。中華民族與國家主權的唯一性對港澳談判適用,對台灣方案也適用。在兩岸和平統一進程中,「九二共識」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是對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政治確認,從而提供了經由和平發展、兩岸融合及民主協商而達成最終和平統一的基礎與前提。國民黨模糊和抽像地回到了這一前提,但向前邁步積極回應「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的意願幷不強烈,且受到自身內部思想分化、島內泛本土化意識形態、選舉民主壓力及美國霸權壓力的多重約束。民進黨則意識到「九二共識」向前發展演變的和平統一前景及其政治結果,從而堅決拒斥這一共識,幷採取一系列政治、法律和對外勾結的手段阻止從「九二共識」出發的兩岸和平統一進程的實質性啟動與落實。民進黨的國安五法和反滲透法,以及倚美謀獨的「一邊倒」路線,造成兩岸和平統一進程的嚴重威脅。因此,中央提出黨在新時代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除了繼續堅持「九二共識」之外,還進一步明確了開展反台獨、反干預鬥爭及主動創造兩岸統一的時與勢。
從理論源頭上澄清「一個中國」的民族基礎與政治基礎的堅實性,排除掉有關分離主義理論對中華民族共同體與一個中國認同基礎的可能消解與侵蝕,是我們堅持「九二共識」、推進「一國兩制」台灣方案幷最終實現兩岸和平統一必須要完成的基礎性思想論證與共識建構。
五、香港經驗的繼續發展與台灣方案的理性展開
在2022年的特定時間點上,香港「一國兩制」正在經歷上半場向下半場的轉型發展,其目標是全面準確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建立健全「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在此背景下,新特首與新一屆政府要勇於承擔香港安全治理責任,完成本地23條立法,建立健全香港反干預、反制裁的法律體系,堅定走「愛國者治港」與融合發展的光明道路,與一切破壞「一國兩制」和香港繁榮穩定的勢力展開堅決鬥爭。
回顧近十年來的香港變亂,尤其是2014年非法佔中和2019年修例風波之亂,我們深切理解到「一國兩制」範疇的中央全面管治權之根本重要性,理解到國家安全與選舉安全的根本重要性,理解到融合發展與人心回歸的根本重要性,理解到愛國與民主兼容髮展的根本重要性。中央審時度勢,果斷決策,從依法治港大局出發,相繼引入香港國安法和新選舉法,全面準確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港」,與香港本土極端勢力和外部勢力展開堅決的政治博弈和法律鬥爭,取得了積極的治港制度成果,也為「一國兩制」下半場的順利啟幕打下了堅實的制度基礎和管治能力基礎。
「一國兩制」下半場的香港,有中央的全力支持及國家戰略的加持,有香港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及新選舉法更為完備的制度性保護,有「全面管治權」和「愛國者治港」形成的強大法理優勢和管治優勢,有新選制基礎上產生的忠誠有為的選委會、立法會和特首團隊,有更加平衡化的香港司法體係與法治,其國際地位和發展前景一定會更加光明。
香港經驗對台灣方案的啟發和影響仍然是不可或缺的,而「一國兩制」台灣方案既是統一方案,也是治理方案,參照香港經驗幷結合台灣實際加以完整與系統的研究、協商、設計與制度準備,是兩岸統一進程不可迴避的基礎性環節:
其一,確立「一國兩制」的清晰主權基礎和國家前提。「一國兩制」不是聯邦制,更不是邦聯制,而是單一制主權秩序下的特殊憲制安排,其主權基礎在於同一個中華民族共同體和同一個政治國家框架。在港澳問題上是主權問題不可談,在台灣問題上則要堅持「一個中國」的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前提和基礎。由此,離開「九二共識」就不可能有「一國兩制」台灣方案,而有了「九二共識」,還必須從嚴謹的主權秩序出發設定國家的管治權與地方自治權的互動結構。明晰了「一國」所在,「兩制」便有了相對清晰的坐標與方位。
其二,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固化「一國兩制」政策方針。「一國兩制」的初始形態是國家戰略和國家政策,談判過程形成的也是政策要點與方案,這些確定的內容需要轉化為具體法律形式。法治轉化既體現了國家治理的整體性法治轉型要求,也是對港澳台社會已有法治傳統和法治習慣的高度尊重。八二憲法第31條為「一國兩制」下的特別行政區立法提供了憲法依據,香港基本法與澳門基本法是先行先試的例證。台灣方案覆蓋方方面面,但其基本要素應當制定成一部基本法,與憲法共同構成台灣特區的憲制秩序。「一國兩制」的戰略與政策框架具體轉化為憲法和基本法的法律框架,是「一國兩制」制度成熟的關鍵特徵。
其三,國家安全與管治權安全是台灣方案的制度保護重點。台灣回歸後,必然面臨更為複雜和具有挑戰性的內外環境,台獨本土派和外部干預勢力必然會加以挑釁和破壞。參照香港經驗,一部預先配置的台灣安全法不可或缺。如果放任地方立法,就會重蹈香港「23條立法」的覆轍,為後續地方動亂留下隱患。與國家安全有關的事務還包括軍事組織權、外交權等固有的國家事權。在涉及台灣地方選舉制度和選舉民主的部分,需要結合香港經驗確立「愛國者治理」的根本原則及其相應的均衡參與的民主選舉制度,對台灣地區原有公職人員則需要根據其政治立場和台獨言行加以甄別,或懲治,或留用。教育領域的國家主導權和監督權也是關鍵,要吸取香港國民教育失敗的慘痛教訓,確立涉台國民教育體系和監督機制。
其四,以發展理性和全球化開放思維重構台灣地區國際地位和國際參與空間。「一國兩制」的國家理性在於國家對地方的高度自治授權與地方對國家的持續貢獻的理性結合。改革開放四十年,「一國兩制」下的港澳特殊自治地位保障了地方繁榮穩定與國家現代化發展的良性互動及雙贏效果。台灣在「一國兩制」中的國際地位、角色及其對國家現代化的意義更加凸顯,對於高端產業鏈(如芯片)、海上絲綢之路、區域金融中心、中國傳統文化及其國際傳播以及海峽兩岸大經濟圈發展都有著顯著的戰略價值。台灣方案的設計應當反映和支撐這些基本價值元素的保有和發展。「去中國化」的台獨路線帶來的是民族分裂的悲劇和發展停滯的後果,而兩岸和平統一帶來的融合發展與再全球化的紅利空間及國際參與的廣闊天地,是台灣民眾真正的根本福祉和長遠利益所在。
六、結語
總之,「一國兩制」是中國改革開放和全球化發展的特殊憲制安排,是將和平與發展的核心價值融入特區制度的創意性制度設計。在這一制度框架下,安全是底線,發展是要務;不存在為了安全犧牲發展的制度僵化主義,也不存在為了發展犧牲安全的制度機會主義。安全與發展的關係是辯證統一的。香港如果不能實現穩定秩序和法治權威性,就不可能吸引全球投資者和優秀人才,也就難以承擔國際金融中心的相關職能,更不可能建成「十四五規劃」的八大中心了。更安全的香港,才可能是更有發展基礎與活力的香港。新選制的改革與新特首的選舉,就是為了奠定香港發展的優良制度基礎和管治基礎,從而具有顯著的民主正當性。我們相信新的特首及其團隊一定能夠在新選制與「愛國者治港」根本原則指導下服務好香港和國家,建立健全香港安全治理體系,保障和引導香港與內地、世界更密切互聯互通,為香港繁榮穩定作出積極貢獻。在香港回歸25周年之際,新選制與新特首將「愛國者治港」落到實處,幷聚焦解決香港深層次矛盾問題和發展問題,一個「賢能愛國者」的良政善治時代正在到來,香港明天一定會更美好。
而以港鑑台,香港「一國兩制」的完整理解和豐富發展,對於我們思考和設計「一國兩制」台灣方案顯然有著直接的影響和啟發。這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程的制度創造和共享知識,台灣方案應當也必然會從中受益,幷依據自身實際和國家利益、世界體系的新均衡而產生出最終的系統方案。台灣如何統一,統一之後如何治理,治理之後如何實現內部整合與外部聯通,如何在中國大陸和世界體系之間經由台灣而搭建一條和平發展的去冷戰化的新橋樑,這正是「一國兩制」的新使命和新征程,也是民族復興與人類命運共同體建構的敏感、關鍵而富有創造性的新篇章。
(文章作者田飛龍: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高研院、法學院副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海峽兩岸關係法學研究會理事、法學博士。本文獲中評社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