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對罐車混運調查的疑問不容忽視 國家進步離不開公共監督

撰文:應濯
出版:更新:

一個多月前震驚內地輿論場的「罐車運輸食用植物油亂象問題」,日前已有調查結果。

國務院食安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糧食和儲備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在分赴河北、天津、內蒙古、陝西四地開展聯合調查後,已經查清涉事罐車冀E5476W和冀E6365Z的違法違規事實。

據聯合調查組的說法,涉事罐車冀E5476W在卸載煤製油後所運35.91噸食用植物油,用於飼料加工11噸,其餘24.91噸未售出,已全部封存;涉事罐車冀E6365Z在卸載煤製油後所運31.86噸食用植物油,已封存2.48噸,剩餘29.38噸被分裝銷售,其中已銷售但未被使用的7.78噸已全部追回並封存,已被使用的21.6噸流向內蒙古鄂爾多斯市,未流向其他地區。

聯合調查組表示:「罐車混運食用植物油事件性質極其惡劣,違反基本常識,踐踏道德底線和法律紅線,是典型的行為違法犯罪,必須嚴厲打擊。」基於此,聯合調查組對兩輛涉事罐車的車主、企業和涉事地區政府相關行政部門作出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責任。

除此之外,聯合調查組說:「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全鏈條清理排查,從各地清查情況看,截至目前,未發現其他同類問題。」這其實是在向公眾表明煤制油食用油混運亂象是個例。

一輛等待進廠裝載食用油的罐車,罐體介質訊息被白紙遮蓋住,旁邊重新張貼了一張寫有「食用油」字樣的紙條。(新京報)

然而從內地輿論的反應來看,許多人對這樣的調查結果存在疑慮。因為聯合調查組所查出的事實與《新京報》記者在《罐車運輸亂象調查:卸完煤製油直接裝運食用大豆油》一文中的調查高度重合,甚至連兩輛涉事罐車和涉事企業都是一樣的,在許多人看來過於湊巧,彷彿是《新京報》記者調查出什麼樣的結果,聯合調查組便給出什麼樣的事實。

許多人感到疑慮的是,《新京報》記者在調查中已經明確寫道:「有罐車司機向新京報記者透露,食品類液體和化工液體運輸混用且不清洗,已是罐車運輸行業裏公開的秘密。」既然煤製油食用油混裝亂象是「罐車運輸行業裏公開的秘密」,那為何聯合調查組只查出《新京報》記者所提及的兩輛涉事罐車?是《新京報》調查報道中引述的罐車司機的說法有誤,還是聯合調查組未能查出全部事實,抑或聯合調查組擔心引起民眾恐慌,所以選擇低調處理?

公眾對煤製油食用油混裝亂象的疑問是可以理解的。既是因為「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關乎國民安全和健康,公眾普遍關心食品安全,又是因為長期以來,食品安全問題一直是牽動內地民眾的一個重大問題,曾經的地溝油問題、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便是例證。習近平說過:「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給老百姓一個滿意的交代,是對我們執政能力的重大考驗。」正因這樣,下大力氣去徹底解決食品安全問題,不要再讓食品安全問題困擾大眾,理應成為政府施政和現代化建設的基本目標。

一輛剛卸完煤製油的罐車,駛入中儲糧油脂(天津)有限公司,司機爬上罐頂正準備裝運食用油。 (新京報)

聯合調查組承諾:「下一步國務院食安辦按照全面清查、舉一反三、打建結合、標本兼治的原則……持續深入開展罐車運輸食用植物油問題專項整治,嚴格落實食用植物油運輸專車專用。」既然這樣,那對於公眾的疑慮,相關部門應該予以重視,既要直面問題,在發現問題後解決問題,又要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長效機制。

據《新京報》記者的調查,煤製油食用油混運亂象指向的是監管缺失、運費降低背景下罐車司機節省成本、運輸單位和食用油廠家的失職甚至失德等問題。欲要從根源處解決問題,便要綜合施策,其中尤其需要公共監督。

正如「香港01」在《近十年最大食品安全醜聞震動輿論場:三大痛點不可不察》一文所寫的:「公共部門應該肩負治理責任,但公共部門同樣是由有着七情六慾的肉身凡人構成,他們不可能是聖人或天使,不可能全知全能,他們自己同樣存在應被監督的問題。如果凡事都只能依賴於公共部門,既會將本可帶來社會進步的全體公民放置在被動、聽天由命的位置,讓公共部門失去監督和問責,難以避免會出現懈怠,又會讓公共部門疲於奔命。正因這樣,調查報道和社會監督的存在是發揮每個公民的力量,是匯聚人民大眾心聲的群策群力,是一個健康社會查缺補漏、不斷進步的基石。」希望以煤製油食用油混運亂象為教訓,公共監督在內地社會有更廣闊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