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維權律師李和平顛覆國家政權罪成 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撰文:林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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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天津第二中級法院對中國維權律師李和平案開庭審理,一審裁定李和平「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李和平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李和平是中國知名的維權律師。在2015年「709大抓捕」案中,李和平同北京鋒鋭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周世鋒、律師王全璋等,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批捕。
法院裁決指,自2008年以來,李和平多次通過互聯網或藉境外媒體採訪機會,抹黑、攻擊國家政權機關和法律制度;利用境外資金,插手炒作熱點案件,意圖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對中國社會制度不滿。
判決還指,李和平勾結國家一些具有顛覆國家政權思想的非法宗教活動人員、職業訪民、少數律師和其他人員,攻擊憲法所確立的制度,共同策劃顛覆國家政權的策略、方法、步驟,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犯罪活動,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法院還公布,因李和平案涉國家機密,該院曾於2017年4月25日進行不公開開庭審理。庭審最後陳述時,「感到很後悔」。
法院判決後,李和平妻子王峭嶺回應指,曾有大批國保與公安,要求她帶女兒前往天津與李和平團聚,遭她拒絕。王峭嶺表示,不接受判決,並由於一審判決緩刑,她要求法院馬上放人。
近來,當局似乎對「709大抓捕」案家屬的監控有變本加厲的趨勢。就在4月10日,李和平妻子王峭嶺發文表示,其住家周圍安裝了密集攝像頭,出行時被不明人士尾隨,亦有友人透露遭「國保」警告,「不要再跟王峭嶺聯繫了,她已經踩了紅線了,都把紅線踩成紅絲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