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周永康郭文貴相互勾結 「河北政法王」張越受賄1.57億當庭認罪
撰文:劉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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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為內地商人郭文貴四大致富貴人之一、與周永康關係密切的「河北政法王」張越受賄案今日開庭,檢方指控其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或機構謀取利益,涉案金額高達1.57億人民幣。張越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院將擇期宣判。
據澎湃新聞20日報道,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共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張越受賄一案。據常州市檢察院指控,2008年至2016年間,張越利用其擔任中共河北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公安廳廳長、中共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河北隆基泰和實業集團等單位和郝荊州等個人在土地開發、工程承攬、案件處理、職務晉升等事宜上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特定關係人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1.57億人民幣。
檢方又指,張越主動到案並如實供述了自己罪行,認罪態度較好,大部分涉案贓款贓物已依法查封、扣押。張越在最後陳述中,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與周永康關係密切
去年4月16日,中紀委網站公佈,張越涉嚴重違紀,正接受調查。約一星期後,官方證實已免去張越一切領導職務,成為2012年以來第4個受查河北省委常委,有別於前3個落馬省領導,他原來與前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有一段淵源,其仕途生涯更體現內地官場的權錢交易運作。
張越於1961年出生,祖籍山東廣饒,18歲時考入北京市公安學校(現北京市員警學院),畢業後擔任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民警,從此由基層逐級升遷,經歷廿多載耕耘,於2001年11月晉升為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兼黨委委員,任職兩年期間,他認識了一眾權貴,助其日後仕途步步高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