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1878萬 北京市委原副書記呂錫文判囚13年
20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中共北京市委原副書記呂錫文受賄案,對被告人呂錫文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對扣押在案的呂錫文受賄所得財物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1年至2015年,被告人呂錫文在擔任中共北京市西城區委副書記,北京市西城區區長,中共北京市西城區委書記,中共北京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中共北京市委副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托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878.6602萬元。
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呂錫文的行為構成受賄罪。鑒於呂錫文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繳全部贓款贓物,具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法庭遂做出上述判決。宣判後,被告人呂錫文當庭表示不上訴。
為十八大後北京落馬首虎
呂錫文是北京落馬的第一虎,2015年11月11日被中紀委宣佈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中共反腐紀錄片《永遠在路上》曾播出呂錫文講述自己貪污瀆職的心路歷程,片中呂錫文稱,自己都曾經作風樸素,一度任別人嘲笑她打扮「土(老套)」。可是隨著仕途晉升,她開始介意別人評價,留心服飾、首飾、手袋等裝扮造型,進而接受互相饋贈禮品。擔任北京市委領導後,呂錫文位高權重,身邊人都投其所好,陪她打網球,看中醫養生,品嚐名酒,形成權錢交錯的利益圈子。
其中,在購房方面,呂錫文從相關企業低價購買了多套住房,第一次購買完之後,她又覺得可以為自己的家人再購買一套,第二套買完之後,她又覺得可以再要第三套,依然是低價,第三套之後又有第四套、第五套。
「生活上奢華這些東西,對人的作風、人的思想、人的價值觀,真的有影響。你眼睛看的是上頭,追求的東西是那種,跟老百姓太遠了。」片末呂錫文懺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