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法院院長亮劍西方「司法獨立」 最高法連發5文立論

撰文:香港01記者
出版:更新: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周強1月14 日在北京談及全國各級法院做好意識形態工作必須掌握的幾項內容時提出:要堅決抵制西方「憲政民主」、「三權分立」、「司法獨立」等錯誤思潮影響,旗幟鮮明,敢於亮劍,堅決同否定中國共產黨領導、詆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和司法制度的錯誤言行作鬥爭,決不能落入西方錯誤思想和司法獨立的「陷阱」,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網絡圖片)

周強還説,各級法院黨組要把意識形態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目標管理的重要內容,與黨的建設和其他各項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確保責任制具體化、全覆蓋。

周強説,要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的檢查,將意識形態工作作為幹部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納入執行黨的紀律尤其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監督檢查範圍。嚴肅問責機制,對違反意識形態工作要求,出現問題、處置不力的,堅決追究責任。

最高法官方微博:亮劍西方「司法獨立」有法可依

正當周強講話在網絡上發酵之時,最高法院的官方微博在1月15日晚,連發5篇文章,對周強的「司法獨立」觀點作出理論解釋。

據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稱,周強的意思被外界過度解讀了或誤讀了。最高法方面認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與西方「憲政民主」、「三權分立」、「司法獨立」最根本的不同,是產生這些制度的土壤不同。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15日晚間連發五篇文章討論西方「司法獨立」。(最高人民法院微博)

最高法:中共是憲法根本 司法權終歸於人大

文章認為憲法序言明確指出,中國將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憲法確立的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是憲法根本。而中國的最高權力機關是人民代表大會,而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也就意味著立法機關,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均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因此,在現有憲法框架下,行政權與司法權不可能獨立於人民代表大會。

但是美國的司法權,與立法權、行政權分立行使,無分高低,甚至「最高法院在美國人生活中處於核心地位」,這與中國的憲法規定的司法機關地位必須在人民代表大會之下,是完全不同的,這便是中國法治與美國的「憲政民主」、「三權分立」、「司法獨立」制度的相異的根源。

最高法:司法權必須遵循黨的總政策路線

憲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百三十一條分別規定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可見,西方的「司法獨立」與我國憲法規定的獨立審判權、獨立檢察權,有重合的內容,即司法權不受非法干預。

憲法確立的堅持黨的領導,司法機關產生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與司法機關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並不衝突。司法權必須遵循黨所製定的總的政策路線,維護國家穩定和安全,在獨立行使司法權時受人民代表大會監督。在具體案件上,法官、檢察官必須享有獨立司法權,免受為了自身利益服務的或尋求不正當實體結果的,卻打著黨委或人大幌子的官員或其他機關、團體的非法干預。

最高法認為,很多言必稱「司法獨立」的人,其實是利用西方「憲政民主」、「三權分立」、「司法獨立」的說辭,其目的是為了不斷輸入西方的司法觀念,貶損中國的政治制度,周強的表態,不過是重申憲法的精神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