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行抗議林祖戀被帶走 烏坎9村民擾亂社會秩序等罪成 囚2至10年

撰文:傅霾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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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坎村民在今年中進行了持續近三個月的遊行。(羅君豪攝)

廣東陸豐烏坎村9名村民被控聚眾擾亂社會秩序、非法集會、遊行、示威、聚眾擾亂交通秩序、妨害公務、故意傳播虛假信息,26日在廣東海豐縣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根據網站資料,各人被判2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林祖戀被捕 村民曾連續示威85天

烏坎村原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林祖戀6月中被人從家中帶走,9月因受賄罪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囚3年1個月,村民不滿當局做法,在村內舉行持續85天遊行示威,9名村民被捕,控方指9人非法集會、遊行、示威、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擾亂交通秩序、妨害公務、故意傳播虛假訊息等多項罪名。

另據《明報》較早前報道,林祖戀入獄1個多月之後,其家人上月底才獲知他關押在廣東陽江監獄,並獲准探監。消息人士引述林的家人稱,上月30日到陽江探監,與林隔着玻璃聊了半個小時,「老人家心態很好,精神不錯」。

林祖戀9月獲刑後上訴,10月20日佛山中級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後林被送到指定監獄服刑,但其家人一直不知他關於何處,多次要求探監未果,直至上月26日才收到通知。

烏坎村的徵地風波多年未解決,今年6月村委會主任林祖戀被公安帶走調查,指他涉嫌利用職權受賄,引發村民遊行要求釋放林祖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