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交警微博轉發「批土改」言論 被判「玩忽職守」獲刑
轉發微博也能被判刑?因為一條不當的微博言論,陝西交警苗某怎麼也沒想到,換來的是司法機關的處理,而自己也成了有罪之人。
苗某系陝西省子洲縣交警大隊臨聘人員,負責管理「子洲交警」官方微博。去年6月30日——也就是中國的「土地改革」施行65週年、中共建黨(7月1日)前一日之際,苗某在「子洲交警」官方微博轉發了未經審批的對土改政策不滿的言論,引發網友關注。很快,子洲成立調查組,對多人作出處理,苗某被子洲檢方以「玩忽職守」(工作不認真不負責,屬於瀆職的一種罪)立案調查。最終,一審和二審法院以「玩忽職守」為由,給了苗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的嚴厲判決,理由是這條微博「給黨人民政府的聲譽、形象造成了無法挽回的損失,等同於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此消息被各大媒體廣泛轉發,查裁判文書網,子洲縣法院的一審判決早在去年11月19日就已作出,今年3月16日榆林中院二審維持原判,而事件本身發生在去年6月30日。但該則消息近日才引起內地媒體廣泛關注。
當日,「子洲交警」官方微博發文6小時後就覺大事不妙,並將該微博立即刪除,並刊發致歉聲明,表明該微博內容是「複製粘貼」新浪搜索的內容,結果又引來一大波網絡攻擊。時隔三日,子洲方面火速作出的四條處理意見,其中之一就是將微博管理員苗某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一條微博,判刑1名,處理幹部4名,縣局兩名主官做檢討,處理得不可謂不重。對此,網友評論亦褒貶不一,分為兩大陣營。一部分網友批評指責,不同於個人賬號的隨意言論,身為公職人員用官方賬號轉發不當言論便要擔責,發微博的當事人必須處理,「『隨意複製粘貼』的解釋太牽強。這不是發現不了錯別字,而且整段內容都是錯」,「這樣的反動人物是怎麼進入警察隊伍的?」
也有人將該事件與三日前另一單政法類官方微博的不當言論類比,比「子洲交警」還要高兩三個台階的「大慶檢察」在處理類似事件時,採取批評教育的方式,而並非訴諸司法這樣的嚴厲手段。「同樣就是前後三天之內的事情,換一個開明一點的領導,事情可能就是兩個截然不同的走向。」有網友如是說。
然而,無論是經常被媒體曝出的「城管打人」事件,還是日前轟動一時的「雷洋案」,有關執法機關的工作一直存在著不同程度的負面評論。但是,日前天津交警網絡直播查酒駕,讓司機停屍間受教育一事就獲民眾一致好評,認為改變了對於執法機關工作一成不變的僵化印象。一方面,是要鼓勵這些刻板印象的機關說話,更多與民眾互動;另一方面,如何避免類似「子洲交警」事件的不當言論,同時怎樣的處罰才算「適宜」?而「子洲交警」微博更新,亦永遠停留在了去年6月的兩條致歉微博,「不再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