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韓漁業糾紛恐升級 韓批准海警可先斬後奏炮擊拒捕漁船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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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海警此前在執法過程中使用過手槍等,使用M60機關槍尚屬首次。(韓聯社)

早前韓國外交部表示,韓國海警於11月1日,發現中國漁船非法越境捕撈,當局執法期間,漁民「有組織地、粗暴地故意挑戰韓方執法」,迫使海警動用機關槍,射出600多發子彈示警。

今日(11月9日),內地《環球時報》引述韓國《朝鮮日報》稱,韓國海警正式制定行動方針,就應對非法漁船攻擊,批准前線人員「先採取措施,後報告」,亦即先行動武自衛。中國海洋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郁志榮則表示,韓國在是否啟用武器應對漁民的決策上採取「先斬後奏」的做法違反國際法,「這是野蠻執法」。用武裝力量應對漁民,捍衛所謂「主權」,是在觀念上的重大錯誤。

韓聯社稱,繼10月11日發佈加強取締非法捕撈措施後,韓國當局公佈「槍枝使用指南」,主旨為容許韓國海警根據國際法和韓國國內法,使用鎮壓裝備和火力武器,制服暴力拒捕漁民。個別海警可自行決定是否使用手槍,現場指揮官則可決定是否動用機槍和艦炮之類重型武器。

新指南亦有改變動武條件,由「在對方向警衛力量發起攻擊時」,改為「發起攻擊或試圖發起攻擊時」,亦即准許海警先發制人。此外,假如「對方利用船體實施擠撞」,威脅海警人身安全時,現場指揮官可動用重型武器反擊。

韓國海警方面表示,為了確保恰當實施相關法律法規和指南,將努力進行海警培訓、海上射擊訓練和演練等。韓國國民安全處方面說,未來會持續修訂《海洋警備法》,擴大武器使用範圍,如警官正當使用武器,當局不會追究,另又會明文列出相關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