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過網絡安全法 部分行業需接受檢查 在華外企感不安
昨日(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網絡安全法》,並預計在明年6月實施,進一步明確如何管理國內互聯網。一方面針對詐騙等網絡安全問題,另一方面對涉及國安的領域也加強監管,重大突發事件發生時,法律授與在特定區域對網路通訊採取限制等措施的權力。境外組織或個人對中國網路攻擊,危害嚴重者將被凍結財產或制裁。也會對金融和通信等行業的公司作出安全檢查。
新法針對網絡安全和國安等問題
據了解,新法針對網絡詐騙等中國網絡信息安全問題。網絡安全法規定,網絡產品、服務具有收集用戶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明示並取得同意;網絡運營者不得洩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設立用於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或通訊群組,也不得利用網絡發佈相關信息。
除此之外,網絡安全法在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行安全、建立網絡安全監測預警與應急處置制度等方面都作出規定。對公共通訊和訊息服務、能源、交通、金融、公共服務等重要行業和領域的「關鍵訊息基礎設施」重點保護。境外的個人或者組織從事攻擊、侵入、干擾、破壞等活動,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而國務院公安部門和有關部門可以決定制裁涉事者。因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秩序,處置重大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需要,經國務院決定或者批准,可以在特定區域對網路通訊採取限制等臨時措施。
對企業更嚴格地控制
中國官方表示,網絡安全法相關規則將有助於阻止網路攻擊,也有助於防止恐怖主義行動,但批評者說,規則將進一步侵蝕互聯網自由。商業團體則擔心,法律中的某些條款,比如要求金融和通信等行業的公司接受安全檢查、在國內存儲數據的強制性要求,將讓外國公司的運營成本更高,或讓它們進不了中國市場。個人用戶則必須實名註冊才可使用中國的通訊服務。
《紐約時報》報道引述中國美國商會主席吉莫曼(James Zimmerman)發表的聲明表示,限制數據跨境傳輸「並不提供安全效益,但會給那些需要國際間共享數據的行業中運營的中國企業、以及外國公司製造障礙」。他還說,通過採取這種限制措施,中國會冒相關風險,在技術上可能會與世界其他國家隔絕。
不過,報道分析指出,從許多方面來看,新法規不大可能對做生意的方式產生重大影響,因為大多數規則實際上已經在實施了,只是尚未成文。其他的規則較為模糊,需要政府在執行過程中確定它們的含義。然而,報道認為這項法律是北京就互聯網應該如何運行發佈的重要聲明,即政府要對公司更嚴格地控制,對公民個人更密切地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