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評王寶強離婚案:為影片炒作家醜 令人不齒

撰文:香港01記者
出版:更新:

家醜外揚是場陰謀,違背中華民族傳統道德?
新華社批王寶強私事公辦,不斷擴大離婚事件社會效應,而作為公器,對明星的個人選擇進行道德批判,新華社是否也涉對他人私人領域過度干涉?

男星王寶強8月自曝老婆偷食經紀人,引全國網友同情,而新華社似乎看不下去事件持續發酵,發文炮轟其家醜外揚的「炒作」行為。(微博圖片)

32歲的內地男星王寶強因老婆馬蓉與其經紀人宋喆發生婚外不正當兩性關係,於8月15日正式入稟法院立案申辦離婚,馬蓉又狀告王寶強侵害名譽。10月18日離婚案和名譽侵害案先後在北京朝陽法院開審,王寶強及律師到場,馬蓉並未出庭,上百媒體庭外守候,全國網民亦在線等待結果。

王寶強案開庭吸引大批傳媒報道。(資料圖片)
王寶強最近自導自演的影片《大鬧天竺》也因其本人的話題度而得到更多關注。(微博圖片)

據廣州日報報道,王寶強新增訴訟請求,向馬蓉索取精神撫慰金10萬元,有律師分析,王寶強一方很可能已經掌握馬蓉和宋喆同居的証據,並在庭前會議中向法院提交。庭審後,王寶強通過微博向媒體和網友致謝,稱庭審順利,接下來就是等待宣判。

當大多網友向兩月前自曝戴綠帽,現黯然出庭的王寶強表達同情和支持時,官媒新華社發出了不同聲音,稱「備受關注的某明星」將家醜傳播到人盡皆知,其實是為公司利益精心策劃的一場鬧劇,為人不齒,矛頭直指王寶強。

新華社文章指,「家醜不可外揚」是普通人都懂的道理,作為影視明星更應明白,「這種忤逆中國傳統道德,利用家醜來造影響的行為,真是毀人『三觀』」。文章又稱這本正常的婚變,卻帶火了當事人執導的影片,實則是影視娛樂公司的盈利模式,廣大網友均被利用,成了造利工具,而明星離婚和普通人離婚之間,不過隔著利益的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