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改蘭案僅處罰村官 掩飾扶貧政策缺陷?
正當楊改蘭案引發中國社會熱議「盛世螻蟻」問題之時,甘肅省康樂縣政府在9月16日發布有關「楊改蘭特大故意殺人案」的調查和處置情況通報,指出「楊改蘭殺人案」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影響,相關人員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給予6名失職的地方官員黨內警告和建議撤職處分,並會總結案件的教訓和進行反思,如果發現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將會嚴肅處理。
楊改蘭慘劇發生於甘肅康樂縣景古鎮阿姑山村。8 月底, 28 歲的年輕母親楊改蘭殺死4 名子女後服毒自殺,其入贅丈夫李克英在處理完喪事後亦自殺。調查顯示,導致楊改蘭殺子後自殺的一大原因,是長期的貧困和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資格遭當地政府取消。
定性個人刑事案淡化影響
案件的定性反映當局把這個家庭慘劇列作極端特例,但康樂縣政府同時以事件「對社會造成了惡劣影響」為由處分官員,難免令人質疑是企圖將輿論的焦點從「長期貧窮導致自殺」和「低保遭取消」上轉移,淡化在事件中所暴露的缺陷和當地政府在執行扶貧政策時的疏忽,甚至是在扶貧工作中存在的腐敗問題。
處分官員之舉似是找「替罪羊」為個人刑事案件負責。一般刑事案件在判罰時,只會針對犯案人和與案件有關的涉案人員。如果楊改蘭事件真如官方所說的只是一宗故意殺人刑事案件,為何村鎮級的官員要遭到處分?官方這一處理方式說明,案件引起的社會反響顯然也對政府構成壓力。
在楊改蘭事件中受處罰較重的是村鎮級基層官員,縣級官員僅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無更高級的地方官員和負責扶貧的官員需要負責。有分析指出,這反映當局希望讓事件引發的討論止於地方級別官員在行政上出現疏忽,不希望牽涉到更高級別和與扶貧事務有關的官員,目的是降低楊改蘭案在社會上所造成的影響,淡化扶貧政策在此次事件中暴露的缺陷。
承認識別窮戶機制過於簡化
通報沒有正面解釋楊改蘭悲劇發生的原因,僅稱「楊家成員間矛盾複雜」、「鄰里間關係長期不和諧」和「村幹部不夠重視」。
此案確實未必完全由貧窮引發,可能也涉及家庭不和的因素,但在處分官員的通報中,當局也承認落實扶貧政策「不完全到位」,沒有綜合考慮楊家的實際情況,作出有針對性的支援,「地方識別貧困戶方法過於簡化」。
官方沒有詳細解畫為楊改蘭一家長期貧困和「低保」遭政府取消的情況解畫,但這卻成為外界關注的焦點。
現在中國政府大力推廣「精準扶貧」政策,希望及時幫助低收入人群,解決他們的生活困難。可是中央的政策到了地方往往就會「跑了調」,出現黑箱作業和優親厚友等「低保腐敗」問題,令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得不到幫助。如何避免在未來出現第二個「楊改蘭」,是中國政府需要深思的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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