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截獲「死亡動物車」 塞滿兩千斤野生動物屍體
撰文:張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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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懷化支隊鶴城大隊在懷化西收費站行動中,現場查獲一起涉嫌非法收購、運輸野生動物案,重量達兩千斤。案件已移交至鶴城區森林公安。
當晚,民警在對一輛牌號為鄂F38179 輕型封閉式貨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車裝載的均為已經屠宰過的野生動物,重達兩千斤。經檢查,該車從陝西出發,途徑湖北,目的地是懷化中心市場。駕駛員持有《准運證》、未出示《野生動物經營許可證》,該車准運證顯示僅有運輸野雞、野豬、野兔運輸資質,但該車還裝載豬獾、麂子等野生動物,涉嫌非法收購、運輸野生動物。
隨後,案件移交至鶴城區森林公安。經林業專業人士清點,車廂內裝載麂子、豬獾、果子狸、毛冠鹿等114 隻「三有」 陸生野生動物,其中毛冠鹿屬國家二類保護動物。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何為「三有保護動物」?
「三有保護動物」,即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2000年8月,中國發布實施《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涵蓋動物品種上千種,其中不乏果子狸、綠頭鴨、鵪鶉、蟾蜍、中華蜜蜂等常見品種。2012年,浙江嘉興就有3人因用竹竿捕獲203隻「三有保護動物」黑斑蛙和金線蛙被判三至四個月刑拘;2013年,河南新密一名男子獵捕曾經的「四害」、如今的「三有保護動物」麻雀達300餘隻,被判非法狩獵罪拘役6個月,緩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