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機關刊:新一份巡視工作五年規劃旨在加強「政治巡視」
撰文:鄭子健
出版:更新:
中共最近公布《中央巡視工作規劃(2018—2022年)》,官方《中國紀檢監察雜誌》指出,該計劃訂明目標:「政治巡視進一步深化、巡視監督體系進一步完善、全覆蓋品質進一步提高、成果運用進一步強化、監督合力進一步形成。」
該文指過去5年,巡視整改既解決「具體問題」,也落實相關組織「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不過同時承認「巡視整改不平衡問題在一些地方和部門不同程度存在」:
安徽省消化超配幹部問題進度滯後,甚至「邊改邊超」。
湖南省領導幹部親屬子女違規經商辦企業等問題沒有整改到位。
內蒙古自治區、陝西省等地「文山會海」問題依然存在。
中國鐵路總公司「兩個責任」落實依然不夠到位,鐵路建設工程違規轉分包、「黑中介」等問題依然存在。
文中又引述專家所論,指巡視工作需要將「全面從嚴治黨」,轉化為制度的「治理效能」。
要求嚴肅處理選人用人問題
至於是次所公布《規劃》,首先明確被巡視組織、紀檢機關、組織部門以及其他有關職能部門責任,例如重申「紀檢機關和組織部門要擔負起監督責任」,以及「要求紀檢機關和組織部門及時處置巡視移交的問題和線索」。
政治巡繼續為重點所在,如《規劃》訂明,被巡視黨組織要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任務清單,明確整改措施和時限。更為要者,組織部門嚴肅處理選人用人問題,以巡視結果作為考核升黜幹部的依據;對那些不擔當、不作為、不適宜擔任現職的幹部,該調整的調整,使能上能下成為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