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紀檢機關優先處理官黑勾結案件 指黑社會借「公司」名義掩飾

撰文:鄭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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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中國國務院日前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重點審查「黨員幹部涉黑涉惡問題」,優先調查官黑勾結「保護傘」現象。

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列明掃黑除惡行動的總體要求。(資料圖片)

官方《中國紀檢監察報》1月29日就此指出,上述《通知》強調:「紀檢監察機關要將治理黨員幹部涉黑涉惡問題作為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問題的一個重點,納入執紀監督和巡視巡察工作內容。」該文件亦要各級紀檢及政法機關建立有效回饋機制,以助迅速偵辦案情,並且要「及時深挖其背後的腐敗問題」,不得「就案辦案、就事論事」。

深圳公安分局幹部通風報信

該報指出,在一些地方,黑勢力為了謀取利益,往往通過拉幫結派、行賄送禮、請客吃飯等方式,勾結公職人員。例如廣東省深圳市紀委第四紀檢監察室負責人尹葵稱,當地一些基層公職人員與黑社會組織「新義安」關係千絲萬縷,以至即將緝捕該組織頭目時,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政治處某副主任竟然打電話通風報信。

《中國紀檢監察報》又稱,近年來黑社會組織已演變為「公司」或「協會」以作掩飾,繼續勾結腐敗幹部,從而達致「以黑經商、以商養黑、以商養官、以官護黑」。福建省漳浦縣赤嶺鄉紀委書記陳安華便稱,「基層黑惡勢力」一般都是在當地有影響力「名人」,跟縣裡甚至市裡領導都有特殊關係。

專家:打擊「保護傘」為治本之道

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翁鳴即向該報表示,必須澄清吏治才能根絕官黑勾結:「掃黑除惡的過程也是反腐敗的過程,只有將打擊『保護傘』與偵辦涉黑涉惡案件結合起來,做到同步偵辦、綜合治理、集中打擊,尤其是抓住涉黑涉惡和腐敗長期、深度交織的案件,徹底摧毀隱藏在黨政機關、執法部門的『保護傘』,才能取得掃黑除惡的最終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