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中國修改憲法如何啟動? 需經哪些法定程序?

撰文:劉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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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9)日閉幕的中共十九屆二中全會通過修憲建議,提議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寫入憲法。
不同於一般法律修改,憲法修改如何啟動,又必須經過哪些法定程序?

依據《憲法》第六十四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中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也是唯一有權修改憲法的機關。修憲將依以下三大程序:

一、提議

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大代表【提議】。

二、通過

由全國人大以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

三、執行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修改憲法職權,依照憲法規定的程序進行憲法修改。

據資料顯示,這次修憲是中國於1982年12月制憲的現行第4部憲法所作出的第5次修訂。(視覺中國)

不過,根據以往歷次的修憲慣例,均為中共中央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修改憲法建議,經人大常委會討論後再執行修憲流程。

比如,2004年的那次修改,就是中共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建議之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在討論過程中,把《建議》在媒體上刊登出來。最終,這個憲法修正案在人大全體大會上通過。

據知,中國現行憲法是1982年憲法,八二憲法其後分別在1988年、1993年、1998年、2004年啟動了四輪修憲。此次則是時隔13年後中國再次啟動修憲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