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全會明年一月召開 主要討論修改憲法為國監委建立法理基礎

撰文:李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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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國家監察委的成立,中央的反腐將從運動式轉變為制度化。(中新社)

中共中央政治局今日(27日)召開會議,由中共總書記習近平主持。會議決定明年1月在北京召開中共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二中全會),主要議程是,討論研究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會議聽取了中紀委工作匯報,研究部署2018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明年的反腐敗工作最重要的一環莫過於成立國家監察委,然而自《監察法(草案)》出台後,華東政法大學教授、憲法學者童之偉等學者指出,在憲法規定之外,新增設一種在中央與國務院平行,「動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憲法的根本。」

國家監察委不是一個黨的機構,而是與黨的機構(紀委)合署辦公。國家監察委也從政府機構獨立出來,形成了一個跟政府平行的機構。中央將此次改革定性為重大的政治改革,是由「一府兩院」變成「一府一委兩院」,其中「一委」即國家監察委。「一委」對「一府」及「兩院」都有監督職責。

童之偉早前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只能根據憲法關於特定國家機構的規定去制定相應法律,不能就憲法沒有規定的新國家機構(如國家監察委)去制定法律。

由於國家監察委將於明年兩會正式成立,但至今所涉的憲法問題仍未得到解決,因此今日政治局會議的「討論研究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很大可能是探討如何修改憲法,從而令國家監察委可於兩會期間順利產生(包括選出國家監察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