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屆南南人權論壇發表《北京宣言》:生存權和發展權為首要人權

撰文:鄭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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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今日(12月8日)報道,首屆「南南人權論壇」自昨日起一連兩日在北京舉行,中共中央宣傳部部長黃坤明及外交部部長王毅出席論壇開幕禮,期間黃坤明宣讀習近平賀信並致辭。本屆論壇由國務院新聞辦及外交部聯合舉辦,有300多位代表出席,他們來自世界70多個國家和國際組織。
本屆論壇主題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南南人權發展的新機遇」,與會者於會後發表《北京宣言》,認同中國主張「以生存權和發展權為首要的基本人權」,以及「人權事業發展必須也只能按照各國國情和人民需要加以推進。」

王毅在南南人權論壇的開幕禮上致辭指:「如果把人權當作整人的工具,終將害人害己。」(中新社)

是次論壇開宗明義:「人權是所有文明的內在組成部分,應承認所有文明平等,都應受到尊重。」《北京宣言》亦列明,每個國家都應該保障國內各種族、宗教、年齡等弱勢群體的人權和自由,不過與會者同時表明:「每個人都對所有其他人和社會負有責任,享有人權和基本自由必須與履行相應責任相平衡。」

籲按國情及人民需要推進人權事業

《北京宣言》提到:「各國應堅持人權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結合的原則,從國情出發選擇適合本國實際的人權發展道路或保障模式。」此外,該宣言亦陳述人權立場:「生存權和發展權是首要的基本人權。」這兩點詳細內容如下:

為確保對人權的普遍認可和遵行,人權的實現必須考慮區域和國家情境,考慮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歷史和宗教背景。人權事業發展必須也只能按照各國國情和人民需要加以推進。
發展中國家應當特別重視保障人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特別是獲得相當的生活水準、足夠的食物、衣著、安全飲用水、住房的權利,獲得安全、工作、受教育的權利,以及健康權利和社會保障權利等。

指干涉他國事務違人權精神

《北京宣言》也明確呼籲各國保障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然而補充兩者與「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不可分割。此外,與會者主張:「人權問題上的政治化、選擇性和雙重標準,濫用軍事、經濟或其他手段干涉他國事務,是與人權的目的和精神背道而馳。」

該宣言最後以此作結:「人權保障沒有最好,只有更好。人民的滿意是檢驗人權及其保障方式合理性的最終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