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遊客麗江被毆毀容案宣判 6被告最高判囚3年半
撰文:楊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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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家住珠海的網友「琳噠是我」發布微博,稱自己在麗江遊玩時被一群男子圍毆致面部毀容。案件今天(17日)在麗江古城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六名被告人被判1年至3年半不等有期徒刑,六被告人當庭表示不上訴。
法院裁定被告人和榮松犯尋釁滋事罪及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被告人杜澄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被告人曹二車龍補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被告人吳原華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被告人趙智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被告人和淩波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6年11月11日凌晨3時許,女遊客董某某、張某、孫某3人到麗江市古城區祥和路「寧蒗松果兒燒烤屋」包間內吃燒烤,被告人和榮松、杜澄、曹二車龍補、吳原華、趙智和淩波隨後也到該燒烤屋大廳吃燒烤。被告人一方對被害人一方進行挑釁,並對3名被害人實施了毆打,之後6名被告人逃離現場。
經鑑定,被害人董某某的傷情被評定為輕傷2級,被害人張某、孫某的傷情被評定為輕微傷。案件審理過程中,董某某與6名被告人就附帶民事賠償自行達成和解並已實際履行,被害人董某某申請撤回其附帶民事訴訟。古城區人民法院經審查,裁定准許撤回附帶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