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ke提告Bape波鞋BAPE STA、SK8 STA侵權 何解事隔多年才入稟?
【Nike/ Bape/ A Bathing Ape】時裝潮流世界風起雲湧,戰火連天,繼早前adidas控告Thom Browne「4間」條紋設計抄襲之後,最新消息連另一運動龍頭Nike亦捲入法律訴頌漩渦,日前於美國紐約南區地方法院提出訴頌,控告Bape旗下球鞋抄襲侵權。
根據Nike代表律師的申述,Nike自1980年代開始,獨家創作出、並推廣、銷售Air Force 1、Dunk和Air Jordan 1運動球鞋,透過長年累月的投資及廣告宣傳,這些球鞋均帶來了非常可觀收入,單單是Air Jordan 1,這些年來僅在美國地區售賣出數億雙球鞋,亦為Nike帶來數十億美元收入。而Nike方面也強調這些經典球鞋給予公眾之印象,每每與他們品牌商標直接掛鉤,固此Nike擁有強大的商標權Powerful Trademark Rights。
不過,及至2005年開始,在當時主理人長尾智明NIGO主理下,Bape開始先後製作出多款與Nike球鞋有明顯相類似的鞋款。Nike方面圖文並茂地逐一對比,指出Nike原創的Air Force 1與Bape的Bape Sta,無論在鞋形外觀、輪廓、面料乃至車縫線,都有着驚人類似之處,力證Bape球鞋侵犯了Nike產權。而類似情況也發生在Nike Dunk、Air Jordan 1與Bape SK8 STA及the COURT STA之間,Nike代表律師指出由於Bape上述球鞋與Nike原創的十分相似,這可能會構成消費者誤以為BAPE的侵權產品已獲得Nike的授權、贊助、批准、認可或許可,又或者BAPE在某種程度上與Nike有關聯。故此要求Bape就侵權作出賠償外,亦禁止相關球款在美國銷售。
了解過事件之後,讀者們或許有所疑問,何解BAPE STA、SK8 STA及the COURT STA面世及售賣了這麼多年,Nike到今時今日才正式在美國法院提告?Nike方面解釋,其實早在2009年,品牌便曾因為保護Air Force 1的知識產權,而與Bape公司進行交涉,雖然沒有交代當年交涉的結果,但隨後Bape主理人NIGO便離開了一手創立的品牌,Bape在美國境內專門店亦逐一結業關閉,輾轉下賣盤予香港I.T時裝集團,相關涉及侵權的球鞋也漸漸冷卻並停產起來,不再活躍於美國市場,侵權一事才不了了之。
誰不知到了2021年,BAPE STA、SK8 STA及the COURT STA卻突然死灰復燃地在美國市場熾熱起來,而銷售額亦比十多年前巨大了很多,這可對Nike的原生設計球鞋構成直接影響,故需要正視問題,直接將BAPE侵權行為提告至法庭,以保障品牌權益。不過這類侵權官司的勝負實在難料,早前提告一方的adidas被判敗訴,指Thom Browne「4間」條紋沒有侵權,故今次Nike vs Bape的交鋒結局如何,值得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