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海濱長廊跳繩 竟遭管理員阻止 街坊:咁我可以做乜?

撰文:梁雪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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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任職小學老師的Jojo在下班後,4、5時左右,到家附近的馬鞍山海濱長廊跳繩。她選擇了長廊靠近樹蔭的位置跳,豈料突然有中年男管理員上前說:「呢度唔畀跳繩㗎喎。」Jojo當下氣在心頭,她形容該管理員態度不甚禮貌,彷彿她正在騷擾其他市民。她當下回應管理員:「我又唔係阻住人,嗰時已經好少人,大把細路喺度踩板啦,跳繩都唔畀?我又唔係開『行』音樂嘈住人,點解唔畀我跳?」

Jojo指,明明已經看清楚海濱長廊的指示牌中並沒有禁止跳繩,對管理員的指責表示失望。Jojo熱愛運動,幾乎每天都會到馬鞍山海濱長廊跑步半小時至45分鐘。夏天時,會先跑步再游水;因為冬天的馬鞍山游泳池會休館,Jojo近年才想到可以在長廊邊跳繩,邊欣賞吐露港風景。她亦有考慮到會否對其他使用者造成困擾,因為特意挑選樹蔭旁邊跳。

。Jojo熱愛運動,幾乎每天都會到馬鞍山海濱長廊跑步半小時至45分鐘。喜歡在長廊跑步後跳繩,邊欣賞吐露港風景。(受訪者提供)

跳繩都阻到人?

現在重提被不禮貌地阻止跳繩,Jojo仍舊氣憤:「乜海濱長廊乜都唔比做嘅咩?呢度個牌只寫住唔畀做三樣嘢:踩單車、帶狗同食煙。我跳繩時條繩嘅孤度絕對冇揈(粵音:fang4)到任何人喎,你話我條繩長到勾到樹就話啫,跳繩咁健康嘅運動都唔畀,咁我可以做乜?淨係行同跑?我估佢係外判嘅,冇睇清楚啲規則就亂咁話人。」

康文署歡迎市民進行各式各樣的康樂活動,包括跳繩。如市民在場地內進行的活動對其他使用者造成滋擾或影響,本署職員或外判承辦商的護衛員會作出勸喻,沒有直接回應Jojo的疑問,到底她為何會遭勸喻?該管理員是外判還是場地職員?(梁雪怡攝)

康文署:職員及外判商要與市民良好溝通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回覆:轄下康樂場地主要供市民作休憩及康樂用途,只要有關活動不會對其他場地使用者造成滋擾或影響,歡迎市民於場地內進行各式各樣的康樂活動,包括跳繩。如市民在場地內進行的活動對其他使用者造成滋擾或影響,本署職員或外判承辦商的護衛員會作出勸喻,以維持場地秩序。 康文署又指,已就上述事件提示場地職員及外判承辦商的護衛員在執行職務時,必須與市民保持良好的溝通,避免產生誤會。

Jojo沒有向康文署投訴,因為她認為回覆大同小異,只是希望透過反映不滿,鼓勵相關部門向外判工友發出較清晰的指引,避免有市民在不愔規條之下,被勸阻做本來可以做的活動,使海濱長廊的活動愈來愈單一。

如果在長廊鋪瑜珈墊做瑜珈又畀唔畀?(梁雪怡攝)
吐露港是馬鞍山人休養生息好地方。Jojo喜愛戶外運動,認為運動只要不影響人,都可以在長廊進行。(梁雪怡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