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德嘉峯匯活春宮|男女露台不雅行為惹爭議 警拘一女涉有違公德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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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近日流傳啟德一個屋苑大廈的單位露台有一對男女上演「活春宮」的影片,男女全身赤裸,疑正進行不雅行為,遭人拍下影片,引起網民熱議,質疑該對男女在露台性交是否違法。據了解,警方關注事件並主動展開調查,今日(7日)拘捕一名女子,她是上址租客,警方仍在通緝另一涉案人士。

警方回覆指,近日發現網上流傳一段片段,顯示一名男子及一名女子在牛頭角沐泰街一單位露台進行不雅行為。經初步調查,案件暫列「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交由秀茂坪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警方今日(7日)於秀茂坪區拘捕一名36歲女子,懷疑與案有關。該名被捕女子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網上流傳影片,指啟德某屋苑有男女在露台性交,影片錄到有途人在議論。(影片截圖)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早前回應《香港01》查詢時指,法律上露台明顯是公眾可見地方,而室內的窗台同樣屬「公眾可見」地方,如果在窗台刻意不拉上窗簾、或沒有窗簾等,故意讓人看見性交,都會被視為有意暴露,有機會干犯刑事罪行條例200章148條《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最高可罰款2,000元及監禁6個月。

至於拍攝影片者有無觸犯法例,陸大狀指,如果當事人拍攝目的是用於報警揭發罪行,向警方提供影片證據,則被視作「搜證」,或拍攝後交予傳媒揭露事件,拍攝者不會付上法律責任。但如果拍攝者是出於「貪玩」等原因發布影片,例如發到網上,則可能干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21條中的發布淫褻物品,罪成可處罰100萬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