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自置居所比率創廿年新低 35歲以下業主比率跌至7.6%

撰文:黃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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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秘書處今日(1日)發表一份名為「自置居所對香港社會經濟的影響」的《研究簡報》。報告提及,本港自置居所比率創二十年新低,其中,35歲以下年輕世代業主比例,由1997年的22.1%大幅萎縮至2019年不足8%;至於首次置業人士的平均年齡亦推遲至44歲。

樓價勁升四倍 自置居所比率跌穿8%

報告指,自置居所可為社會帶來明顯效益,包括培養社會歸屬感、促進社會政治穩定。然而,本港樓價於過去十五年(2004至2019年)間急升近四倍,自置居所比率卻下跌至2019年的49.8%,為二十年新低,雖然2020年後期微升至51.2%,仍遠低於富裕經濟體系的60%水平。

此外,自置居所的戶主,亦逐步傾向年長人士。35歲以下年輕世代在整體自置居所戶主比例,由1997年的22.1%大幅收縮至2019年的7.6%。相反,於2019年,60歲及以上的年長戶主於相關比例中佔41%,較1997年的21%,相應比率上升一倍。

惟同時,2019年有約11.2萬個擁有資產的長者家庭活在貧窮線之下,比例相等於居於自置單位年長戶主的五分一。有意見認為這代表退休保障不足。

2019年自置居所戶主比例中,60歲及以上的年長戶主佔41%屬最多。(立法會研究簡報截圖)

三分二業主「供完樓」 可助子女置業

此外,多達三分之二的本地業主於2016年已繳清按揭貸款,意味他們擁有較強的購買力,可添置額外單位作為子女的第二居所,或為收租的投資物業,這或對跨世代的財富分配構成影響。

報告又引述其他調查,發現本地父母在財政上傾向支持子女置業。以房委會為例,2017 年的資助出售房屋買家中,約 22%獲父母資助繳付首期。另一調查則顯示,約七成本地父母願意協助子女置業, 當中一半更準備為此把自身居所重新按揭。

至於住戶的居所租住權分布亦出現重大變化。2009至2019年期間,公營或私營房屋的租戶數目增幅最大。這與1997至2008年期間最大的相應增幅來自於自置居所住戶,形成強烈對比。

新增私樓多由投資者持有 單憑工資難置業

2009至2019年期間,私樓單位的淨增業權大多由投資者持有,並放租予租戶,而非自住。雖然普通租戶亦可努力儲蓄置業,但單憑工資,較難在物業市場與其他買家競爭,這對社會流動,構成連鎖影響。

中長期展望,提升自置居所比率仍然充滿挑戰,政府未來十年的私營房屋落成目標,年均量僅為1.29萬個單位,低於2010至2019年期間的1.35萬個實際落成量。整體可供出售房屋的供應量,與社會需求仍存在頗大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