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手指|改編佳寧案 星洲小子闖香江締造股壇神話 廉署追查17年
剛過去的2023年末,電影《金手指》壓軸登場,此齣耗資3.5億港元製作的鉅獻,是有史以來最大投資的港產片,改編自上世紀80年代最大宗詐騙案 —— 佳寧案。在股價狂飆的背後,原來暗藏着跨國大騙局、甚至捲入四宗迷離命案。究竟迅速崛起然後大國傾頹的佳寧集團,如何在短短6年間神話破滅?此後卻成為廉署耗時最長最龐大的案件?全案歷時17年、花逾2億公帑、踏足8個國家才將主腦陳松青等人繩之於法。《香港01》帶你揭開這間40年前曾經叱吒一時「商業王國」的神秘面紗。
▼《金手指》劇照,故事改編自80年代最大騙局 —— 佳寧案 ▼
星洲來港翻身 巨額收購 股價狂飆
故事主角原型陳松青,新加坡人,70年代生意失敗破產後由星洲來港,加入鍾正文家族的「益新集團」工作。1977年,他與鍾正文創立「佳寧集團」;3年後,佳寧隨即以3億港元購入上市公司「美漢企業」,成功借殼上市。同年,佳寧股價在短短一年狂飆十多倍。
真正令佳寧聲名大噪的,是1980年「金門大廈買賣案」。陳松青與鍾正文透過一間公司,以9.98億港元一筆過購入金門大廈(現址美國銀行中心),卻在9個月後以16.8億港元賣給百寧順集團,一轉手帳面狂賺近7億港元,成為一時佳話。佳寧市值急升,隨之而來便是大肆擴張及收購,全盛時期佳寧坐擁3間上市公司及逾200間附屬公司,業務遍及台灣、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日本、澳洲、新西蘭及美國。
股民追捧 股價暴瀉 「商業王國」瓦解
各種利好消息,令佳寧平地一聲雷,受股民熱烈追捧。小市民認為有危便有機,惟佳寧所帶來的,卻是危機四伏。1982年開始,陳、鍾二人決裂拆夥,加上中英就香港前途問題談判,前景未明,以至物價大跌,各行業大受打擊。佳寧雖一度獨善其身創造「神話」,同年9月公佈中期業績時,聲稱獲純利近2.7億港元。但打了「強心針」僅僅一個月,便宣佈取消以現金派發中期息,並集資發行優先股。
消息一傳出,佳寧股價一日內暴跌三成,並拖累恒生指數大跌近一成,跌破當時被視為牢不可破的800點關口。1983年1月,佳寧股票於在交易所停止買賣,旗下公司逐步停業,其後主要債權銀行提出將佳寧清盤。陳松青一度嘗試與銀行安排債務重組,但未能力挽狂瀾,創下全亞洲最大宗公司倒閉事件。
跨國舞弊 大馬向廉署舉報
叱吒一時的「商業王國」瓦解,本已令大小股民損失慘重;而接踵而來的調查更叫人心寒,背後各種欺詐、甚至與佳寧有密切關連的命案甚囂塵上。事後調查證實,佳寧清盤時欠債高達106億港元,包括欠裕民財務46億港元;且早年名震四方的金門大廈買賣案,原來從未完成交易,所謂「獲利」只是帳面上。
佳寧財雄勢大的資金假象,隨着調查而逐步浮面,牽涉的亦不再限於香港,馬拉西亞裕民銀行場所屬的裕民財務,同樣牽涉其中。金門大廈買賣案,便是裕民財務批出近3億美金(約24億港元)予陳松青,對當時仍是新公司的佳寧,極不尋常。而在1979年至1983年期間,裕民財務向佳寧及陳松青控制的其他公司,共批出相等於60多億港元的貸款。事件震驚馬國政府,1985年該國派出核數總長來港調查,同時在律政署協助下,向廉署舉報。
FBI協助 多國拉人
儘管早在1983年,警方已拘捕及起訴前佳寧集團主席陳松青及前佳寧集團執行董事何桂全等人,但均獲准保釋,且案件一再押後,遲遲未有定案。直至1985年5月,廉署接獲大馬舉報後成立專案小組;同年11月開始在外地搜證。據廉署資料顯示,案件涉及貸款金額不少於6億美元(約48億港元),且是一貫的犯案手法和目標 — 透過行賄來換取資本,在生意上「搵快錢」。廉署亦揭發佳寧利用相同手法向其他多間銀行借貸,為了掩飾款項最終受益人是佳寧集團,陳松青命令集團職員以個人名義,開設多間公司作為貸款的申請人。
由於佳寧倒閉後,涉案幾位裕民財務高層,已相繼請辭及離開馬來西亞,藏身英國和其他歐洲國家,專案小組須國際刑警協助向有關國家要求發出拘捕令。1985年12月6日,裕民財務前主席及一名前董事在倫敦落網;同一時間,即香港的12月7日清晨,廉署在港拘捕3人,包括陳松青及兩名董事。裕民財務前代理董事則到1987年始被法國警方拘捕。
官司「拉鋸戰」逾10年 陳松青被判監3年
萬料不到,拘捕行動後的一連串「拉鋸戰」才是最漫長。身負警方及廉署兩案的陳松青,又再獲法官批准以5,000萬元現金及200萬元人事保釋,同時交出旅遊證件予法庭保管。律政署首席檢察官雖曾列舉多項理由反對,包括陳松青來自外地、有逃走可能及十分富裕等,但法官並不接納,堅持容許保釋。
打擊繼續接踵而來,1987年,警方「佳寧案」中陳松青等6名被告,獲判無罪,引發各界譁然;有份審理的法官柏嘉,翌年在一片爭議聲下請辭。而因為引渡同案的裕民財務前主席回港,廉署一案又一再押後至1992年;往後,陳松青多次以病為由施展「拖字訣」,終在1996年被拒保釋,未幾便透過律師表示願意承認兩項控罪。
直至1996年9月27日農曆八月十五中秋佳節,高等法院法官終頒下判辭,斥陳松青利用法律制度不斷玩「拖延遊戲」, 就案件判他入獄3年;其餘5人則被判監1至10年不等。據悉,陳松青在羈留病房服刑1.5年後,1998年初出獄;近年作風低調,生意由女兒接手。
全案耗時17年 期間屢爆命案
踏入千禧年代,佳寧案才正式告一段落。誰也想不到警方佳寧案審訊長達281日;廉署一案更費時達17年,花費2.1億公帑訴訟,在2001年才正式結案,創下廉署多項紀錄,包括最長案件、最長保釋期、最高保釋金、最龐大政府訴訟、最長引渡期等;同時,案件涉款達66億、證物文件400萬頁、證人450名、踏足國家包括新加坡、馬來西亞、英國、法國、美國、瑞士、澳洲、德國。專案小組前後參與人數達44人、包括時任副組長賈樂施、總調查主任盧敬榮、首席調查主任盧彬、高級調查主任的朱敏健、助理調查主任徐耀成等。
自佳寧集團成立至倒閉,只是短短6年的事。一直以來,陳松青低調奢華,卻塑造出佳寧財雄勢大的形象,令股價狂飆十多倍,「神仙股」造就無數小市民的發財夢。可惜這個發財夢,結果只是由發財變發夢;而調查期間與佳寧有密切關連的數宗命案,包括「大馬核數師之死」、「律師沉屍泳池」、「廉署主任自殺」及「法官車禍慘死」,至今仍與佳寧案掛鈎,為人津津樂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