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帶381支煙來港被罰$6800痛喊:情願吃牢飯 罰款其實點計?
大家每逢前往其他國家前,記得一定要check清楚人哋嘅入境條例啊!日前,一名來港旅遊的內地女於社交平台上無奈大呻指,自己帶著兩條煙,不論從日本回國或是入境澳門都沒有問題,但惟獨是入境香港時就「出事了」,海關當場搜到了她全部的煙,開了一張價值「$6773.9」的罰單,若不付罰款更要「坐牢」,巨大的金額讓她崩潰指「我情願去吃免費牢飯」...
該名內地女於小紅書指,自己這次攜帶兩條煙,不論是從日本前往香港,再從香港機場直接入境澳門境內,「出機場海關沒甚麼問題」,但當她遊玩澳門後再入境香港時就「出事了」。她表示,她沒想到香港竟然是「例外」,入境只能攜帶19支煙,因而她過關時便即被「直接喊到旁邊開箱」,登機箱裡的兩條煙不但「全被翻到了」,更被當場開了一張總值「$6773.9」的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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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樓主所帖上的罰單上看,罰單上指樓主一共攜帶了381支煙,所需徵收的說款為$954.786港元,但因樓主違反了香港法例《第109章應課稅品條例》罪行當中的第17(6)條《管有應課稅貨品》和第34A條《未有作出申報,或作出虛假或不完整申報》兩個條例,所以她需繳付貨品須繳稅款的5倍即$4,773.9($954.786X5)和未作申報所須罰款的$2,000元,一共$6,773.9港元。
樓主表示,當時海關向她表示若「不罰款就坐牢」,讓她當下覺得「我情願去吃免費牢飯」都不願付這張巨額的罰單,「6700哎 心都疼」。但她最終仍然乖乖地跟隨海關人員前往換錢的地方,用人民幣換成港幣繳交罰款,然後便被放行了。樓主後來表示雖然被罰款,但她驚訝地發現她繳交罰款後,當初被沒收的煙是會被發還,但經過此「慘痛的教訓」後,她再也不敢攜帶煙出境入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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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網民表示,「你如果願意吃免費的牢飯就別交錢啊寶。應該沒問題的」,「兩條煙帶入香港,你也是夠狠」,「這2包煙好貴,保險櫃放好了」,「一向都是只能帶19枝。新聞都有報呀。。」,有網民則表示「香港19支煙執行起碼有十年了,第一次會給機會的,第二次就會罰或坐牢!」,而且「入境時已經好多提示說不能帶多」,只是樓主自己沒有注意才會導致被罰巨額罰款。
根據香港法例第109 章《應課稅品條例》,凡年滿十八歲的旅客,可以免稅攜帶供其本人自用 19 支香煙;或1 支雪茄,如多於 1 支雪茄, 則總重量不超過 25 克或25 克其他製成煙草。若違反規例,最高可罰款港幣 1,000,000 元及監禁 2 年,而旅客如攜帶超逾豁免數量的飲用酒類或煙草入境,不作出申報/就《應課稅品條例》第34A (1) 或 (2) 條而言作出虛假或不完整的申報 則可處罰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