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誕節名曲28年來逢12月皆登排行榜 她靠此曲每年淨版稅已賺千萬
每到12月,大街小巷都充滿濃濃的過節氣氛,許多商家也都會播放聖誕歌曲應景。其中由瑪莉嘉兒(Mariah Carey;瑪麗亞凱莉)於1994年推出的〈All I Want For Christmas Is You〉,在全球傳唱了28年,至今仍是不敗神曲。
尤其每到12月,這首歌就會重新衝上告示牌排行榜冠軍。《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近期就估算,瑪莉嘉兒光是靠這首歌,每年的版稅收入就高達250萬美金(約1,947萬港幣),而這還不包含她因此接受商演的附加收入。
〈All I Want For Christmas Is You〉推出後,在全球熱賣超過1600萬張,不僅成為20世紀最暢銷單曲第19名,更獲得3項健力士世界紀錄(Guinness World Records,又譯金氏世界紀錄)認證,自此之後瑪莉嘉兒也被外界封為「聖誕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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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澳洲《每日電訊報》報導,瑪莉嘉兒當年僅花費短短15分鐘,就與作曲家Walter Afanasieff完成了這首歌的填詞、譜曲、編曲,也就是這15分鐘的靈感,讓他們從此不愁吃穿。
事後,瑪莉嘉兒受訪時曾透露,自己從小到大最喜歡的節日就是聖誕節,因此在創作這首歌時,靈感就一直源源不絕的噴發,一下就完成了。
但她也坦言,「從沒想過這首歌會成為我生命中重要的一部分,真的很謝謝大家喜歡這首歌。」事實上,除了這首歌以外,瑪莉嘉兒也曾唱過不少聖誕歌曲,但傳唱度始終不如〈All I Want For Christmas Is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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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愛聖誕節成痴的瑪莉嘉兒,也在去年3月向美國專利及商標局提出「聖誕女王(Queen of Christmas)」的名號專利申請,另外也包含Princess Christmas、QC等商標註冊,使用範圍涵蓋音樂、衣服、食物、保養品等各產業。
但消息曝光後卻引來同樣被封為聖誕女王的 Elizabeth Chan和Darlene Love不滿,她們反對瑪莉嘉兒的商標主張,就連美國法院也認為「聖誕節是給予、而非索取的節日」,拒絕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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