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萬公務員悉數完成宣誓效忠 129人因拒絕而離開政府

撰文:林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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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前年底開始引入公務員宣誓安排,至今,約18萬的公務員團隊均已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回覆立法會議員書面質詢,透露當中129人在沒合理解釋下,不理會或拒絕簽妥和交回聲明,已於去年底或之前全部離開政府。
至於政府資助機構、法定機構等僱員宣誓的時間表,曾國衞指政府正積極制訂合適實施方案,稍後會盡早向立法會匯報,但未有交付時間表。

局方表示,不肯簽妥聲明的129名公務員,離開政府的原因包括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試用人員條款被終止聘用、按《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第12條基於公眾利益而被着令退休、以及自行辭職或本身違反紀律被革職等。

至於非公務員的政府僱員,亦全數簽署聲明,截至去年底,全職及兼職合約僱員人數分別為10,319及6,899,而退休後服務合約僱員則有6,055人。在實施簽署聲明的要求後,有149名全職及386名兼職非公務員政府僱員,在沒合理解釋下不理會或拒絕簽妥和交回聲明,去年8月前已悉數離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