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想復合的8個Do & Don't|忌情感勒索、增強吸引力才是王道
戀情因了解或誤會而分開,但仍然時刻掛念他,盼望有機會重逢復合,但應該如何挽回對方的心?而且若擁有這個復合機會,你應該如何做得更好?
分手之後後悔了!但是,怎樣的復合能夠有好結果?
怎麼做才能復合?要回答這個問題先要知道為什麼會分手?僅僅是因為一次吵架?厭倦?變心?都不是。拋開林林總總的具體原因,
一段感情,之所以開始,本質是什麼?一定是:相互吸引。
一段感情,之所以結束,本質是什麼?一定是:不喜歡了。
想與度復合你該怎麼辦?來看看以下幾個方面可以幫助你做出判斷。(點擊放大瀏覽)▼▼▼
很多人覺得,情侶之間的親密關係,會隨著時間的推移,了解自然深入,感情也越來越深,自然而然地、勻速向前發展,呈一個上升模式。實際上呢?人認識自己,認識另外一個人,與認識一個陌生事物,思維的方式應是相同的,都屬於認知過程(cognitive process)。
從結構主義認知心理學上講,就是要通過我們自身的感覺、知覺、記憶、思維、想像對接收到的信息進行儲存、分析,然後再對新信息進行更高層次的分析。這是一個循環往復的過程。就好比你從前沒談戀愛時,不知道自己原來能這麼蠻不講理,因為一點點小事就能歇斯底里地大吵,這就是對自己的一種嶄新認知。人與人的關係,也就是對另外一個陌生人的認知過程,也是如此。
是一個「陌生→了解→深入→產生矛盾→陌生→溝通化解→再深入了解→增進關係」的循環往復的過程。
這中間還會不斷出現新事物來凸顯每個人處理問題的方式,另一個人也會通過觀察,再對另一半產生新一層的認識。分手,就是情侶在構建親密關係的過程中,出現了衝突沒有得到化解,產生了認知斷層,陷入了關係無法更新進度的危機。於是狀態上你們又回到了陌生,不同於剛認識時的陌生,那時候你們之於對方是白紙一張,只有美好的吸引;現在的陌生狀態是——吸引還在+美好回憶+分手的負面情緒+尚未化解的衝突+不了解(不包容)
你知道嗎?根據統計,45%的人曾在分手後與前任復合過!
關係的復合(Relation alreconciliation),指的是親密關係中的雙方,在正式分手之後又重新走到了一起(formally breakup followed by reunion),它和分手一樣,是一種關係狀態的轉變(Halpern-Meekin,Manning,Giordano,&Longmore,2013)。同時,Halpern-Meekin等人(2013)認為,復合是雙方在正式分開之後的正式重新在一起(這段重新開始的戀情得到雙方的認可),那種雙方從互不聯絡轉變為「只有性的關係」(炮友),或者只有其中一方一廂情願地認定彼此是在一起的,都不能被算作是「復合」。
調查發現,情侶之間,45%的人曾在分手後與前任復合過(Halpern-Meekin,et al.,2013)。而對於「離婚-復婚」的研究發現,40%的人在離婚之後曾嘗試過尋求復合(Wineberg,1996),10%-17%的人在離婚之後有最終復婚(Kitson,1985)。不難看出,無論是情侶之間,還是夫妻之間(為法律契約所約束的關係),「復合」都並不罕見。
問世間情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許!人,為什麼會忍不住想要復合呢?
1. 對喪失感的防禦
在一段長期穩定的感情中,雙方會逐漸形成一套共同的「交互的認知系統」(Harries,Barnier,Sutton,&Keil,2014),你們的記憶是互相補充的,你們對自己的認識有一部分來自對方,你們形成了彼此之間默契的思維和交流模式等。我們通過這個共同的系統認識世界和自己。這也是為什麼,兩個人的分開,常常會讓人產生「失去了一部分自己」的感覺。因此,想要復合,是人們在面對「喪失」時,拒絕接受、否認現實的一種自我防禦反應。
2. 分手提供了反思的契機和動力
分手,其實是雙方重新審視這段感情、各自的需求與期待的契機。即便是平時完全不思考感情問題的人,在面臨分手的當下,也會審視起這段關係。當人們自認為找到了導致雙方分開的根本原因、以及解決問題的方法時,就會希望彼此能重新開始,解決上一次沒有成功解決的問題(one more try)(Bevan,Cameron,&Dillow,2003;Collins,2016)
3. 情感的慣性
分手之後,人們也會感覺到一種與對方持續的聯結感,仍然會不斷地思念他、感覺自己愛著他。這種逗留不去的情感慣性不斷驅使著人們尋找各種藉口與前任聯繫,表達自己的愛意,試圖尋求復合(Dailey,Jin,Pfiester,&Beck,2011)。不僅如此,心理學上認為,存在一種「純粹擁有效應」(Mere Ownership Effect)(Collins,2016),也就是,人們會純粹只因為曾經擁有,就對前任賦予許多(可能是子虛烏有的)積極意義,比如,總覺得他是世界上對自己最好的人,只有他才能給自己熟悉的安全感。這種效應就會讓人們只想與之復合,而不願開始新的感情。
4. 消解分手帶來的負面感受
還有些時候,復合是為了緩解自己內心的負面情感(Sprecher,1994)。例如,作為被分手的一方,被「征服感」所驅使,希望通過復合來消除「挫敗感」,甚至通過復合再主動向對方提分手,以報復對方、發洩憤怒;當看到對方有了新的戀情,內心的嫉妒感也會讓人忍不住想要復合來證明自己。
5. 「反正也沒有更好的選擇,不如將就吧」
有些時候,人們只是純粹因為自己身邊沒有更好的選擇或者沒有新的交往對象而想要復合(Bockarova,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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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與前任伴侶復合,焦慮難過的你應該怎麼辦?
首先,你需要知道,「復合」只是維護和發展你們關係的第一步。復合,不是死纏爛打,更不是委曲求全,也不會是一件容易的事。其次,你需要判斷是否值得再給彼此、再給這段感情一次機會。
以下幾個方面可以幫助你做出判斷(Altschule,2015;Bockarova,2016;Collins,2016):
1. 反思分手的原因
你需要判斷你們的分手原因,對你來說是否是能夠被解決/修補的問題。如果這個問題是可以被解決的,如對方對自己不夠體貼,那麼你需要考慮的是,這個問題將如何被解決?你或者對方誰將作出改變(你不再像原來那樣要求他體貼or他學著對你體貼)?或共同作出改變?如果問題能夠被解決但沒有人願意做出讓步,或者這個問題根本無法被解決,那麼,你們也很有可能在復合之後再度因為這些問題而分開。因此,復合於你而言,並不是一個好的選擇。此外,你需要進一步反思自己想要復合的目的。
2. 反思復合的原因
你需要反思自己之所以想要復合,是因為彼此仍然有很深的情感、因為分開之後意識到有些問題可以被雙方共同解決等,還是因為純粹被情感綁架——不願面對分手的痛苦、習慣了有人陪伴、想證明自己、想報復對方等。如果想要復合的原因,僅僅是因為被負面情感所綁架,復合也大有可能不是最好的選擇。沒有解決的問題可能持續存在,同時新的問題還會繼續產生,比如對方得知了你想要復合的初衷,這就很有可能使復合最終以徹底的決裂告終。
3. 思考復合之後,雙方是否有可能繼續走下去
· 雙方的交流是否還能夠建立在真誠與信任的基礎上?
· 雙方是否對復合有理性的認知?
· 雙方是否都願意投入和努力經營這段重新開始的感情?
· 雙方對於感情的規劃與期待是否有共識?
如果對於這些問題,你們都沒有肯定的答案,那麼分開可能會是更好的選擇。需要注意的是,對於以上幾個方面的判斷,不僅僅是你一廂情願的認為,你也需要聽聽來自他人的建議。在這個判斷的過程中,你也會更好地了解,或許有些事情並不是努力就一定會有結果,或許有些事情也並不值得你努力。即使最終未能復合,嘗試了解過、努力過的種種,也都能幫助你更好地釋懷。
DOS(可以做的):
1. 先斷絕一切與對方的聯繫,給彼此一點時間和空間
這麼做,能夠讓你有機會——
a. 反思自己在之前是否對對方過度付出或過度控制,自己或對方是否在之前的關係中犧牲了過多自身需求;
b. 思考復合之後,自己需要做的讓步、改變和努力,了解自己內心是否願意這麼做,這麼做是不是對自己是有利的(best interest)。同時,也給對方機會去做這樣的思考和反思。很多人誤以為這會讓對方忘了自己,但事實上這反而有利於你們雙方放下分手期間的負面情緒,有一個新鮮的開始。
2. 照顧好自己
任何人都無法對你的快樂和幸福負責,除了你自己。你需要在這段時間裡,觀察並更多了解自己的需求和底線,花時間改善自己的狀況,在下一步開始前做好充分的準備。
3. 重建聯繫、吸引力以及信任
經過了思考和準備之後,你可以嘗試聯繫對方,邀約見面。見面時,讓對方發現你的改變,這樣,他一方面能感受到你不一樣的吸引力,另一方面也願意相信改變是可能發生的。同時,也可以使用一些特定的技巧幫助重建聯繫和吸引力,如與對方先以朋友的方式相處,讓對方逐漸感覺到再在一起的可能性;或通過講述、回憶共同美好的時光獲得對方的好感(又被稱為「compliance-gaining」技巧)(Bevan,etal.,2003)。
4. 堅持
爭取復合的過程,無論是單方面還是雙方面的努力,都不會是一帆風順的,需要堅持,堅持,堅持。
DONTS(不可以做的):
1. 持續不間斷的電話、簡訊/Line轟炸。
這一方面,會讓對方覺得你只不過是因為被一時的情緒、不能接受分手的事實,復合並不是好的選擇;另一方面也會讓之後約見面或保持聯繫變得十分困難,對方可能會因此感到厭煩,選擇把你刪除或封鎖。
2. 哀求,甚至上演苦肉計。
大多數情況下,哀求的姿態並不會讓人心生憐憫,而是讓人唯恐避之不及。另外,你需要考慮的是,這種低聲下氣的姿態自己可以扮演多久?復合之後也準備這樣嗎?
3. 讓對方對自己予取予求(let him/ her walk over you)。
很多人總覺得,是不是只要自己事事妥協,對方就會回到自己身邊。但這可能僅僅只會增加對方對你的輕視和利用。即便,你們因此而復合,你也會需要在之後的感情中不停委曲求全。
4. 以「愛」將對方要挾(showering them with affection)。
很多人會在爭取復合時,不斷以「我愛你」,「我忘不了你」,「我放不下你」轟炸和包圍對方,以為只要讓他了解自己的愛就能夠重新得到他的愛。但實際上,這可能讓對方感覺到沒有喘息的空間,越是受困,越想要逃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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