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挨跌天線得得B家長賠逾3萬 大律師:10歲以下幼童無法律責任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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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朗豪坊玩具店KKplus幼童「挨」跌1.8米高天線得得B公仔一事,隨着事發一刻「天眼」片段曝光,引發網民激辯責任誰屬。涉事幼童父親接受《香港01》專訪時指,店員聲稱其子「踢」跌公仔,他才會答應賠償逾3萬元「成本價」。但如今閉路電視片段證實並無其事,且店方沒有採取措施保護公仔,父親質疑店方同樣有責。
大律師陸偉雄稱,如證實有關職員誤導、甚至有「欺詐」之嫌,涉事家長可循民事索償討回賠償額。他認為事件中店方亦責無旁貸,沒有採取保護措施鞏固巨型公仔,故不能將全盤責任加諸涉事幼童及家長身上,店方或須「分擔責任」;同時他提醒家長如有懷疑,可冷靜商討或報警求助,毋須立刻作出賠償。

▼閉路電視直擊天線得得B損毀過程▼

該隻標價為52,800元的天線得得B「Laa-Laa」公仔,在意外後跌至破碎。涉事5歲男童幼的父親鄭先生憶述,當時店員指「你個仔之前都踢咗佢(公仔)一腳。」他誤以為是兒子踢跌公仔,遂答應向店方賠償33,600元「成本價」。直至「天眼」片段流出才真相大白。

大律師陸偉雄稱,10歲以下幼童本身毋須承擔刑事或民事責任,賠償與否實際上由家長及店方商討;但如家長在賠償之後,證實店方在陳述過程時與事實有異,甚至懷疑有人「講大話」,事件有可能涉及「欺詐誤導」,家長可向小額錢債審裁處討回有關賠償額;如因事件而引致驚恐等情緒問題,亦可向店方反索償,但如金額超過7.5萬元,便須交由區域法院處理。

陸偉雄續稱,今次意外中,店方明顯未有採取措施保護有關公仔,亦沒有足夠警告指示,同樣責無旁貸,「你係有責任去保護佢、鞏固佢,或者加欄杆,搵保安睇住!」故事件中店方亦需要「分擔責任」,且必須提出證明,證明公仔真實價格及有否購買保險,「唔係你話幾錢就幾錢,又或者要人賠咗,又再claim保險,咁咪雙重得益?」

他提醒市民,如遇同類事件,是雙方協議賠償額,如有感賠償額過大,便須冷靜求證,並與店方繼續搓商,如有懷疑,毋須急於即時作出賠償,可與店方交換聯絡方法後續處理,必要時可報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