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正式就UGL事件入稟告梁繼昌 開特首控議員誹謗先例
撰文:李彤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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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梁振英上周四就會計界立法會議員梁繼昌,發表關於香港和外國稅局正調查他收取澳洲公司UGL報酬的言論,向梁發律師信稱有關指控失實,要求於今午回應;今日限期屆滿後,梁振英一方正式入稟告梁繼昌誹謗。這是回歸以來,首次特首告議員誹謗。
立法會會計界議員梁繼昌今月1日就梁振英有機會進身全國政協副主席一事,向傳媒指梁收取澳洲企業UGL四百萬英鎊,「仍然接受緊廉署調查,甚至是香港及外國稅務局的調查」;梁振英翌日(上周四)向梁發律師信,指他有關言論是指控失實,要求於上星期五(3日)給予滿意及基於事實的回覆,否則採取法律行動,後來把限期延至今天中午。
據了解,律師信指廉政公署從未公開表示就UGL事件調查梁振英,梁振英亦已公開表示過從未有香港或外國稅務局就UGL事件接觸他,故沒有所謂調查成分;而前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早在14年11月已向立法會表示,梁振英曾就收取UGL四百萬英鎊徵詢執業會計師意見,意見認為他毋須就此繳交薪俸稅。
梁振英日前啟程出席北京「兩會」前,在機場主動向傳媒指,近日社會上有人稱因UGL事件,他不應該出任全國政協副主席,並指有關言論不符事實:「包括說我是UGL董事,我從來沒有做過UGL董事;甚至有立法會議員出來說,指香港稅務局和外國的稅務局,正調查我在這個離職協議下所收取的款項須否報稅」。梁振英強調,從來沒有任何地方的稅局就UGL事件向他查詢,他亦已主動向中央政府解釋事件的全部內容。
事隔四日,梁振英今日正式入稟控告梁繼昌誹謗。梁繼昌回覆《香港01》查詢表示,事件已交律師處理,暫時沒有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