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霸權以外,香港正冒現「創科霸權」?

撰文:01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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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uTV劇集《IT狗》有不少發人深省的情節,科技巨企壟斷下,創新科技勢必成為極權統治的工具;創科產業不應只以營利為目的,應為整體人類社會謀取更大的幸福。科技應優先發展「使用價值」(use value),而非一味向錢看,盡情搾取「交換價值」(exchange value)。

不少地產商囤積土地、待價而沽,卻不一定在短期內發展物業項目,因為土地升值本身已經帶來雄厚利潤。

鄒崇銘在《優先發揮創科的使用價值》一文指出,關於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的矛盾,在香港的地產霸權下早已不證自明。地產商賺錢的需要凌駕普羅市民的住屋需要,港人皆被捆綁在交換價值的牢房中,原有的使用價值反而無法獲得滿足。

其實不少創科產業皆不着眼於短期營利,而專注於開拓市場的佔有率。成功的創科產業,毋須急於向用戶提供付費服務,只會致力滿足用戶期望,擴大用戶群帶來的競爭優勢。正如《IT狗》中的PayPayDuck,專注提升產品質素和用戶體驗,而不是急於在用戶身上賺取金錢回報,甚至不齒同行售賣用戶數據作為「割禾青」的伎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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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狗》談「數據產權」,監控時代能否步步安心?

不少成功的創科產業不急於向用戶提供付費服務,先會致力提升產品質素和用戶體驗,擴大用戶群帶來的競爭優勢。

其實管理數據產權,正是支撐創科發展的最主要基礎。涉及敏感私隱的個人數據,應該受到嚴格保護;不涉用戶實名的整合數據,則應該公平、公正和公開地適當善用。業界持分者可建立數據市場,共同制訂各方共認的「數據協定」(data protocol),列明數據生產和分配的原則和標準,就像設立「Q嘜」認證,讓用戶能清楚辨晰自身的權益和保障。它同時亦是一個「數據共同體」(data commons),展示一個「非公非私」的共享經濟模式。

只要這些使用價值管理和分配得宜,最終亦會被轉化為交換價值,成為推動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相反假如個別機構心存僥倖,力圖及早圈定數據以自肥,最終受損的將是整體社會的利益。

大數據能公平互惠共享,將大大有利於創科研發工作,為整體社會創造更多使用價值。

詳細內容請閱讀第308期《香港01》電子周報(2022年3月14日)《優先發揮創科的使用價值按此試閱電子周報,瀏覽更多深度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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