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鴻燊遺產案|何生前未立遺囑 長房女兒求派屬意人選同管理遺產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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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王何鴻燊於去年5月病逝後,長房女兒何超賢(Angela)、何超雄(Deborah)和二房長女何超瓊(Pansy)等,先後就父親的遺產向高等法院登記知會備忘,案件今(30日)在高等法院處理遺產管理人的相關申請,法官陳嘉信在庭上透露,何鴻燊生前沒有訂立遺囑,庭上亦提到大部份受益人均接受由何超瓊提出的方案,惟何超賢要求法庭也委任她方屬意的人選管理遺產,法官押後裁決。

何超賢一方要求其屬意人選共同管理遺產

申請人為何超賢和何鴻燊的外孫女蕭玫錚(長房何超英的女兒),答辯人為何超瓊。

代表何超瓊的資深大律師石永泰先作陳詞,指現時涉及的兩個方案:何超瓊一方的方案為,委任畢馬威會計師行的Patrick Cowley和呂綺雯,任何鴻燊遺產的管理人。而何超賢和蕭玫錚則要求加入安邁顧問有限公司的黃詠詩及Edward Simon Middleton,和畢馬威的人選,共同任遺產管理人。

何鴻燊爭產案時序及發展(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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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份受益人同意何超瓊方案

石永泰稱,涉及的受益人大部份均同意或不反對何超瓊的方案,著法庭處理爭議時,需考慮涉案大多數人的意願。

石永泰續透露,何超賢原本亦同意何超瓊的方案,但其後改變主變,更入稟要求法庭委任安邁任遺產管理人。何超瓊是從傳媒報道才得知事件。而何超賢及後中止該項申請。

若有兩公司共同任管理員會增加費用

對於何超賢作「讓步」,只要求委任畢馬威和安邁顧問的人選,共同任遺產管理人,但何超瓊反對。石永泰稱,因委任兩間公司共同任遺產管理人,會令相關費用增加。

何超賢求管理人有她方人選

代表何超賢和蕭玫錚的資深大律師藍德業則指,委任兩間公司共同任遺產管理人非不可行。藍德業又指,何超賢只是要求遺產管理人中,有她一方的人選。藍德業指,因應本案的獨特情況,應接納其申請。

法官在聆訊透露,何鴻燊沒有訂立遺囑已非秘密,兩方的律師亦同意。

案件編號:HCCA 4042/2020